国发
关于发布《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2〕2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 工信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的实施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豫政〔2021〕49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 国发〔202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21年12月28日(本 豫政〔2021〕50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决策部署,做好能耗强度降低、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与“十四五”目标统筹衔接,稳妥有序推进节能降碳 发改环资〔2022〕109号科技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 豫政办〔2022〕4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加快传统产业提质发展行动方案》《河南省加快新兴产业重点培育行动方案》《河南省加快未来产业谋篇布局行动方案》已经省
CDE关于公开征求《《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特殊注射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和国家局、药审中心关于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特殊注射剂化学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整体研究思路和技术要求,服务申请人相关研究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经广泛调研以及与专家和业界讨论,组织起草了《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特殊注射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要求,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考核指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中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修改为“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 二、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中第二部分指标说明“(一)资信能力”中第2条“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为准”修改为“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为准”。
河南省厅:试点直接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业务! 9月1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落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郑州、开封、洛阳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直接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 1、郑州、开封、洛阳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直接取消工程造价资质审批。取消审批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为利促进及活化政府资料应用并提升政府资料品质及价值,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以下简称本局)汇整国道即时及历史交通资讯,开放“交通数据库”(以下简称本数据库)**、官、学、研各界免费下载加值应用,以利用路人获取更多元之服务,特订定本注意事项。 本数据库资料来源为“高快速公路整体路网交通管理系统”与“高速公路电子收费系统”,资料免费提供下载使用。 本系统资料格式系依据交通部发布之“路侧设施即时交通资讯发布标准格式”、“即时路况资料标准2.0”及本局 “高速公路电子收费交通资料搜集支援系统(TDCS Traffic Data Collection System)使用手册”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国发[2016]54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精神,现就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政策工作通知如下: 近年来,我国企业杠杆率高企,债务规模增长过快,企业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高度对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作出决策部署,把去杠杆列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的五大任务之一。《意见》将“落实和完善降杠杆财税支持政策”作为重要任务
小编今天整理了食品营业执照到期后该怎么办的相关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食品营业执照到期后怎么办? 1.食品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在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许可证号码保持不变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16〕18号)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门诊特殊病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根据张人社字[2018]271号文件: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6万元调整到8万元
〔2019年第3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为确保CCC认证实施顺利,工作衔接平稳有序,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具体产品范围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详见附件)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各指定认证机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工作将另行公告)开始受理认证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下简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停止受理相关生产许可证申请,已受理的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 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负责同志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答:修订《办法》是依法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