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为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寻求公正、高效、专业、便捷仲裁服务的需求,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结合《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缓减免交仲裁费用办法》(常仲办[2021]3号),特通知如下: 一、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本会提起的标的20000元以下仲裁案件,当事人可申请本会组织双方进行仲裁前调解。 1.调解成功并由当事人撤回申请的,则本会不收取任何费用,已预收的费用全部退还; 2.调解成功后,当事人提请本会根据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裁决书的,仲裁费用减半收取; 3.调解不成功的,则由本会进行立案,进入仲裁程序。 二、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与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金融和类金融机构发生的如下纠纷,仲裁费用可以减半收取: 1.银行相关业务纠纷(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借款合同、储蓄合同、同业拆借、支付结算、银行卡、保函、信用证、票据纠纷等); 2.资产管理业务纠纷(包括但不限于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处置、追偿、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纠纷等); 四、本通知由常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商标合同是一种涉及商标权利的合同,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商标拥有者的权益,并规范商标的使用和管理。然而,由于商标合同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往往会出现合同纠纷。商标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协商解决
本院受理原告陈辉剑诉被告广东德致诚改造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春辉、湖南德致诚品改造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2)粤0105民初2345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退还装修应退款32325.22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32325.22元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5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2、判令被告二、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三被告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
去年负面风波缠身的腾邦国际,终于还是来到了破产的悬崖边。4月21日深夜,腾邦国际发布公告称,公司于4月17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法院”)的(2020)粤03破申105号《通知书》。《通知书》称申请人中信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对公司破产清算
992年和1995年,先后毕业于曲阜师范大学和山东大学,获得法律和政治双学士文凭。1996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1997年开始专业从事律师工作,曾先后担任某大型集团公司和多家房地产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公司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贾律师法学功底全面扎实,逻辑思维强,具有十多年长期办案经验,主要擅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包括合同的起草、修改、审查;为企业决策提供法律建议、谈判、管理)、金融房地产领域法律实务、离婚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交通事故、劳动工伤、一般伤害)、经济合同纠纷等
美特斯邦威董事长被法院限制消费!近两年持续亏损 | 你上次买是什么时候?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2020年6月24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服饰”)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美邦服饰及其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胡佳佳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理由是,在执行申请人林华康、毛卫红申请执行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该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注册资本约25.1亿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服装制造加工,服装、鞋、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箱包、玩具等
格隆汇12月18日丨ST中天(600856.SH)公布,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拍卖通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本院受理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大街支行申请执行你方其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8)京02民初241号民事调解,对被执行人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赫山路1号的房地产、土地一处进行变价。现确定于2019年12月19日上午10时在京东网上进行司法拍卖。 标的物位于武汉市汉阳区赫山路特1号,建筑面积10142.86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约2017年建成;土地面积6540.22平方米
二团拥有一批理论精深、经验丰富、德才兼备的律师,实践经验丰富,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继承、人身损害赔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公司债权债务等民商事诉讼业务以及订立遗嘱、拟订合同、企业风险防范等非诉业务,熟谙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公诉、审判流程,具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行政诉讼经验,拥有很多成功案例。多年来,我们的律师团队代理了许多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多次被山东电视台,济南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应邀参加以案说法、直通12345、有话好好说等节目,被很多媒体邀约进行点评,聘为人民调解员,特约嘉宾等。二团常年与公安机关合作参加联调,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被评为“先进集体”
2017年8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 曾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和晟通商贸有限公司、广西沃笙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曾为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晨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宏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瀚德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市金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山峡交通工程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七十七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北海赫迈斯阀门有限公司、广西来宾市大西南贸易有限公司、广西滨江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居间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法律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合同草拟等等。
经第六届北京仲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决定,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孙巍律师被聘任为仲裁员。 孙巍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和伦敦大学亚非学院,在争议解决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并与国内外许多仲裁和调解机构保持着紧密的业务和学术联系。孙巍律师同时还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以及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