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漫·议|防控面前岂可“耍性子” 日前,常熟市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向有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女士张某致电十余次,要求她配合核酸检测,均被张某拒绝,还将工作人员拉入黑名单。因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常熟市对其依法罚款200元,有关方面将根据检测结果,继续做好张某健康跟踪。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本文摘要: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发表宣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纵火、偷窃(裁决)一案,裁决上诉莫焕晶裁决,保持判处死刑原判。该院确认,现有证据无法证实 今年5月17日,被告人莫焕晶纵火、偷窃(裁决)一案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当日,检辩双方就物业消防问题否系由本案严重后果的插手因素、否不足以减低莫焕晶的刑事责任等问题展开法庭辩论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交通肇事致人重大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的,构成。由于我国刑法仅对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件作出了相关规定,而对交通肇事罪这一过失的主观要件并未作更为细致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时对于犯罪嫌疑人事后赔偿这一情节应在何种幅度内从轻处罚多有分歧,这也使得交通肇事案件往往难以形成统一的处罚标准,导致对于相似情形的交通肇事犯罪往往处理结果迥异。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应将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事后赔偿明确规定为法定从轻情节
传授犯罪方法罪侵犯的刑法保护的法益是什么? 故意把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无论是采用语言、文字、动作还是图像等其他方法,不论被传授的人接不接受,都可能构成犯罪。那么, (1)一方面,任何传授犯罪方法的犯罪都是扩散犯罪方法、传授犯罪技巧,进而直接造成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这是本罪的直接客体; (2)另一方面,根据行为人传授的不同性质的犯罪方法,被传授人可能实施各种不同的犯罪从而侵犯不同的社会关系,对被传授者掌握并利用这些方法去侵犯一定的社会关系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他对因传授内容而确定的社会关系的侵犯主观上具有故意,客观上有侵犯行为。
连江地检署会同连江县警察局、马祖调查站查察一般民生物资有无哄抬、囤积、垄断情形。 资料点阅次数:737 菜价飙涨,地检署要查!福建连江地方法院检察署昨日前往狮子临时市场查察一般民生物资有无哄抬、囤积、垄断情形,目前尚查无不法,乡亲如发现有任何不法情事,欢迎向连江地检署检举。 全台湾蔬菜价格居高不下,民众质疑是否有“菜虫”从中哄抬价格
近年来,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有所抬头,不断有投资者因为参与非法证券活动遭受经济损失,投资者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一、投资者应到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进行证券或期货投资。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合法的期货交易场所是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投资者应在上述场所进行证券或期货投资
四川航空专修学院有哪些专业?随着我过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上升,走出自己的家乡到外地旅游的人越来越多,选择坐飞机出行的人越来越多,但是航空服务专业的相关的人才确实供不应求。很多学生都想就读航空学校,但是自己不知道应该选择什么专业
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构成犯罪,对数额由一定的要求,犯敲诈勒索罪判几年?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这是本罪与、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
从198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发出创办法律业大的通知到现在,已经整整3年了。3年来,法律业大从无到有,艰苦创业,克服困难,扎扎实实前进。由于我们自始至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办学方针,教学质量基本上是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