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3月、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包括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制度机制,明晰了司法裁判规则。 点评:《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均围绕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反对家庭暴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又各有侧重。意见更侧重于如何更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及时发现暴力、脱离暴力并降低暴力后果
珠海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珠海金调委”)是2016年3月经珠海市司法局备案成立的人民调解组织。金融消费者与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之间因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均可向珠海金调委申请调解或调处。 在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和珠海市司法局的指导下,珠海金调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金融领域纠纷中的作用,遵循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对于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健全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模式,努力推动、不断深化“公平、专业、高效、便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12月4日,是我国的第4个“国家宪法日”。北京建工正式启动“国家宪法日暨普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进法务融入业务”为主题,在全集团进一步加强宪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激发全体员工学法的新活力,增强依法治企的新动力,为北京建工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北京建工“国家宪法日暨普法宣传周”系列普法宣传启动仪式上,北京市国资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张毅、雪缘园比分直播总经理樊军、副总经理石萌等领导出席,共同向集团2016年度法律合约系统先进单位授书
李某与赵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赵某赔偿李某交通事故损失费共计人民币7800元。判决生效后,赵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时间内自觉履行义务。原告李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夫妻分房睡多年了,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所有权登记在他人名下房产,是否可以分家析产?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待子女成年后过户给子女,现在能反悔么? 李某与陈某原系夫妻关系。2015年11月,双方协议离婚,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016年4月,双方复婚
3)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民法通则》以外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时效。例如《合同法》第129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 以上三种诉讼时效,都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的。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报征信机构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征戒。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征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藏、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已于2000年6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7月27日起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新高法〔1998〕193号《关于对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规定应如何理解的请示》收悉
中国法院网讯 (雷蕾) 9月18日晚,由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倾力打造的大型法治演说类节目《法治中国说》第三季“大法官说”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出第三集《国际商事审判服务“一带一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罗东川在节目中向观众介绍了中国国际商事法庭的制度创新、重要意义以及为 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所做的工作。 罗东川介绍,中国国际商事法庭是新时代加强国际法治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公正、高效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重大举措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72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