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交通信号灯是交通指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路交通的基本语言。交通信号灯由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允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组成。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是道路交通不可缺少的工具
会议通过,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保障当事人对审判活动的知情权,规范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的流程信息,应当通过互联网向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公开。 人民法院审判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流程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其他方式向公众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现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交通管理局。 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加强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推动提升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各市地加拿大28平台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加拿大28平台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加拿大28平台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加拿大28平台部令第5号,以下简称《规定》)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同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一、根据《黑龙江省加拿大28平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我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二、各级监督机构应规范质量监督行为,监督的内容及程序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对在每年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命令公布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东京签署的《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承认高等教育资历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就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在东京签署的《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承认高等教育资历公约》(下称“《公约》”),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交存了核准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交存核准书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受《公约》第四章第七条、第五章第一条至第三条、第六章第三条和第八章第四条规定的约束; 《公约》自二零一八年二月一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包括对澳门特别行政区生效; 基于此,行政长官根据第3/1999号法律《法规的公布与格式》第五条(一)项和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命令公布《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承认高等教育资历公约》的中文和英文正式文本。
(一)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与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有下列情形的,登记机关不予核准: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被吊销执照不足三年的;企业因前两项以外的原因未办理注销登记满一年。 (二)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与经同一行业主管部门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商号相同;商业,除非有投资关系;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核准或登记的企业名称和商号相同(不反映行业特征的企业名称和商号相同),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名称相同;与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相同不满3年的;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企业名称由哪些部分组成? (一)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 行政区划+企业名称+行业+组织形式
个案再利用许可之申请,由事业及再利用机构共同检具再利用许可申请文件一式十份,向本部为之。 二、事业及再利用机构共同申请意愿书。 前项第三款再利用运作计划书内容,应包括: 三、再利用计划,包含国内外再利用可行性实厂实绩相关佐证资料或试验计划
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审议和评议意见督办办法(试行) 决议、决定、审议和评议意见督办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强化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力度切实提高监督质量督促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认真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和评议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对“一府两院”的各项工作行使监督权,并形成决议、决定、审议和评议意见,交由“一府两院”办理。 决议、决定是指县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城建、民政和民族宗教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的决议、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