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198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一号公布 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标准化工作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 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 (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货品应准许自由输出入。但因国际条约、贸易协定或基于国防、治安、文化、卫生、环境与生态保护或政策需要,得予限制。 前项限制输出入之货品名称及输出入有关规定,由主管机关会商有关机关后公告之
本文摘要:5月7日报导:今天,足协官方发布了对北体大球员聂涛的惩处,因为推击输掉,聂涛被禁赛3场,罚款3万元。中甲第8轮,北体大与陕西的比赛最后阶段,北体大球员聂涛在跟陕西球员拼抢时,将输掉拆掉,而在拆掉输掉之后,他也伤痛的倒在了地上,但这并没脱逃红牌的命运。足协官方确认聂涛推击输掉,导致不当社会影响,不予禁赛3场,罚款3万元
与新能源汽车不同,电动叉车需要四处行驶,但在仓库或工作场所附近使用时,充电更加方便。无需在任何地方找到充电桩。 电动叉车充电通常不适合在仓库中进行实际操作,建议在仓库外设置一个特殊的地方进行充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三条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十条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政保护,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供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上载、存储、链接或搜索等功能,且对存储或传输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编辑、修改或选择的行为。 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直接提供互联网内容的行为,适用著作权法
2007年1月,海南省首例汽车“安全气囊”纠纷案再度开庭。这起案件中,消费者怀疑自己购买的天津一汽丰田公司所产皇冠小轿车的气囊存在质量问题,但厂家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气囊生产的企业标准及合格证明。在目前我国缺乏汽车安全气囊产品国家标准的情况下,车主人身安全存在隐患,权益谁能来维护? 2005年8月2日,海口市一位农民林尤丰与妻子陈苗被海口丰正华丰田销售有限公司代理销售的新款皇冠3.0小轿车“有八个气囊,安全性能优异”所吸引,花费39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的建立、维护与管理,促进PPP咨询服务信息公开和供需有效对接,推动PPP咨询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财金〔2015〕166号),我们研究起草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的建立、维护与管理,促进PPP咨询服务信息公开和供需有效对接,推动PPP咨询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财金〔2015〕1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PPP咨询机构库(以下简称“机构库”)是指,依托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的,为PPP项目政府方提供咨询服务的咨询机构信息集合,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机构的名称、简介、主要人员、资质、业绩等
具体行政执法活动中有关执法调查方法、机密信息来源、内部研究意见等敏感信息,通常不应公开,否则将有可能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没有明确将行政执法中的敏感信息规定为可以不予公开的情形,但这类信息一般都具有“内部性”或“非终极性”的特点,如果行政机关援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第二条关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规定不予公开,人民法院经权衡认为不公开更有利于保证行政执法活动(包括今后的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应当予以支持。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李清林,男,1965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根据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