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
5月9日,公司举办员工保密及竞业限制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讲座。邀请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彭珊律师,针对新三板上市有关法律问题,从“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三大部分进行了重点解析。 彭律师指出,作为一个新三板挂牌企业,企业的运营机制、核心技术、发展方向等,都是企业的机密问题,因此企业注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方面的保密工作有着重大的意义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因此接下来将由南京律师网律师为您介绍关于劳动合同续签时间规定的签订日期及其相关方面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许多人都会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劳动合同一般会约定一个期限,那么劳动合同续签时间规定是多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南京律师网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 根据《劳动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明确合同的起始日期,而没有明确终止日期,是合同期限不固定的劳动合同
证券法第217条内容是什么(证券监管工作人员机构渎职的法律责任) 2019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条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三章法律责任第二百一十七条》。 2019年修订版证券法第217条内容条文主旨是关于证券法证券监管工作人员机构渎职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 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 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 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 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两高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三) 法治要闻-法治 王伟光 3221277 两高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三) 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发布,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 (202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11次会议、2020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一)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 (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与注册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的; (三)改变注册商标颜色,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四)在注册商标上仅增加商品通用名称、型号等缺乏显著特征要素,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五)与立体注册商标的三维标志及平面要素基本无差别的; (六)其他与注册商标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第二条 在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作品、录音制品上以通常方式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应当推定为著作权人或者录音制作者,且该作品、录音制品上存在着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第一条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职能部门、镇乡街道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信息发布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应当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经审查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第三条 信息发布机关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拟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二)将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送分管领导审核; (三)将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主要领导审定签发; (四)拟***息的内容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当送交主管部门审批,拟***息的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2010年4月23日中伦律师事务所在深圳举办“跨境知识产权保护专题研讨会”。深圳、广州和中山等地的客户代表到会参加。 本次研讨会上,中伦律师所合伙人陈际红律师发表了主题为《公司商业秘密的内部保护措施及司法保护途径》的演讲,杨卫华律师发表了主题为《中国驰名商标制度与实践》的演讲;来自中伦香港办公室的周慧文律师发表了主题为《香港商标注册制度》的演讲
隔膜压滤机是后来出现的一种压滤设备,也是一种科技应用较多的压滤设备。它已广泛应用于日常生产中。隔膜压滤机的控制系统具有图像隐喻
通榆县新闻出版局认真贯彻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实事求是地公布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现将一年来的政务公开如下。 在政务公开过程中,根据自身实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务公开程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编制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对涉及到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一律不予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
信息披露标准正式发布,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终于有“标”可依了! 新浪财经讯 12月26日消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发布《互联网金融 信息披露 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团体标准公告,要求各会员机构遵照执行。 据了解,该标准规定了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活动各参与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和要求等,包括“范围、术语与定义、信息披露基本原则、信息披露要求、信息披露内容、自律管理”六大项。适用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从事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业务的会员单位,非会员单位的从业机构宜参照本标准开展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