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权益
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校园网络环境,保障师生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国家网络安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工部通知,药学系在石晓书记的带领下围绕“2021年网络安全宣传周”举办了一系列主题活动,均取得不错效果。此次主题教育活动有序开展,系部召开专题会议由石晓书记对辅导员进行部署,紧接着各班召开班会,号召学生们将专业特长与网络安全紧密结合,在学习视频的同时,加深了对网络安全观的理解。在各班班会上,年轻学子们化身“主播”,组成了“网络安全宣讲团”,分享了自己对“安全”的诠释,让同学们通过交流将安全意识深植内心
【凤庆宏华】人社部农民工工作司调研组深入凤庆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站、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凤庆分公司、凤庆县宏华职业技能学校进行专题调研 云县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2015年3月24日经县民间组织管理局批准成立,属非盈利性民办非企业单位,6月19日正式揭牌运作,是团组织培育孵化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中心设监事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各1名,中心主任1名,理事会由公、检、司法、民政、人社、卫生计生等部门组成,共有理事15名,工作人员2名。主要工作职能是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引导、就业指导、社交指导、权益保护、法律服务、心理疏导等,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重点,做好正面联系、临界预防、行为矫治、社会观护等服务;同时承接政府有关部门的各类购买服务和其他机构组织委托办理的社会救助、志愿服务、社会福利等公益项目
10月13日,秦都法院速裁庭法官运用司法智慧和办案经验,在(原告)六名农民工证据不充分的情形下,查明事实真相,成功化解了6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九月份,六名农民工来到速裁庭接待室,咨询讨要被告拖欠他们运输费事宜。经法官仔细询问,得知他们从2017年开始与一家运输公司达成口头协议,由他们负责给咸阳一家大型餐饮企业送货,货送到后,该企业及运输公司通过微信记账,定期给他们结账,但他们手中既没有合同,也没有运输公司给其结算的票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自贸区”)试点扩大国际船舶运输和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外商投资比例,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将试行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bumen批准,在自贸区设立的外商投资比例超过49%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及其拥有或实际经营的船舶,可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的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相关要求和办理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经上海市交通运输主管bumen批准,在自贸区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2019年春运即将来临,为了确保旅客顺利出行,维护旅客正常合法权益,请您购票前仔细阅读此购票须知,配合本站做好下列工作: 1、本站售票时间为平日6:00—20:00客流高峰时售票时间为5:30—20:00。 2、1月1日(十二月二十六)至2月3日(腊月甘九)除个别班次当天报班售票外,其它班次预售期为30天(含当日预售期为30天)。 3、2月4日(除夕)至2月7日(初三)车站休息,(2月4日上午9:00前部分班次发班,以当日车站售票为准)
记者22日从陕西省人社厅获悉,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较好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经陕西省政府同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该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 具体来看,此次调整,陕西省各类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均增加150元,即:一、二、三类区由现行的1800元、1700元、1600元分别调整为1950元、1850元、1750元;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二、三类区由现行的18元、17元、16元分别调整为19元、18元、17元。 陕西省人社厅同时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调整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芝劳动合同续签申请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本人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岁,_____________年_____月与贵单位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_______________工作
慈溪刑事律师陈亮:未成年人既是国家和家庭的的未来和希望,但同时又是一个弱势群体;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他们的权益非常容易受到侵犯。因此,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既是法律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今天介绍的是之五:马某虐待被看护人案——对幼儿园虐童行为“零容忍”
毕业于河南科技学院法学院,2020年12月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21年4月领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1年4月正式在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实习。为人真诚,立世以信,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事认真负责,热情服务攻坚克难,维护合法权益,敬业为民捍卫法律尊严。 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承办过婚姻、继承,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熟悉法院裁判规则,能够理清复杂案件背后的法律关系,并能针对个案确定**解决方案
(2014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4〕13号)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 (四)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五)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 刑事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