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都在
从2009年发改委批复允许在天津设立第一批商业保理公司
从2009年发改委批复允许在天津设立第一批商业保理公司,到现在只有不足七年时间;从2012年商务部正式下发《上海、深圳等地开始商业保理试点通知》距今只有3年时间,商业保理在我国的发展称得上是方兴未艾。不论是市场还是监管主体,行业对商业保理的认识还相当模糊,监管部门对商业保理的认识还在不断深入。 从商业保理涉及的主体角度,可以将商业保理法律主体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申请商业保理的保理申请人,一类是开展保理业务的商业保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