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果会计是在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虚开发票的,就会构成共同犯罪,按实际的案情进行定罪。 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是犯罪分子自动投案的行为依据,他是指犯罪分子自动投案后主动如实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不隐瞒、不伪造,这是认定自动投案的依据,也是构成自首的基本条件。 主动供述自己的罪行应符合以下情况: 一、投案交待的必须是犯罪事实。如果投案人所交待的不是自己所犯罪行,而是违法或者违反道德的行为,不构成自首; 二、投案人所交待的必须是自己的犯罪事实
新华社杭州8月18日电(记者吴帅帅)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一起特大网络诈骗案件进行宣判。该案诈骗金额总计超3亿元,导致全国近200万人受骗。最终,主犯孙某华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责令退赔违法所得给所有被害人
众所周知,自首是法律规定的从轻处罚的情节,但一般老百姓认为的自首只是典型的自首,即在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抓捕前,犯罪分子主动到公安机关认罪伏法。但是,自首并不只是限于这一种情形,有些依法可以构成自首的情节,往往被人们所忽视。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刑的,是自首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
本套丛书的主要特点是:以问题解答的方式对各种犯罪所涉及的主要问题予以阐释,并力求解决诸如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既遂与未遂的认定、共同犯罪的认定以及罪数形态等刑事执法中的疑点、难点问题;将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操作规范紧密结合,并辅以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做到理论性强、实践性强和针对性强。此外,书中还附了对各种犯罪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和司法解释,为广大执法工作者在刑事执法过程中查找相关依据提供方便。 总之,本套丛书既是通俗易懂、简明扼要、深入浅出的普法读物,又是携带方便、查找快捷、针对实务操作的指导手册,同时还是一套阐述刑法基本理论,有利于提高刑法理论水平的小型全书
本选题按照《刑法》总则、分则的法条顺序,针对《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下各具体罪名在司法实践中的典型问题进行了全面讲解。本选题对该类罪名涉及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犯罪概念、犯罪形态、共同犯罪、自首与立功、刑罚的具体适用及追诉时效等《刑法》总则问题和该类罪具体罪名及其相关从重、加重处罚情节认定等《刑法》分则问题进行了归纳。 本选题将司法实践中发生的有代表性的问题作为专题,在每一专题下设置“裁判规则”和“规则适用”两个部分
根据新刑法第67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这一规定,首先应当理解是在立法中对于自首犯从宽处罚的根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确保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就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具体适用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掌握职务犯罪案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适用。职务犯罪案件的刑罚适用直接关系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效果
谁属于社会的群居动物,尤其是近代以来,在人口密度社会急剧增加,人们的生活环境也开始变得越来越窄。合肥律师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方可执业,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