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
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记者 高敬)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是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加速释放,战略地位不断提升。 生态环境部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邹首民介绍了这一情况
据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两项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来看,PM2.5未达标的262个城市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4%;338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均达到序时进度和年度目标要求。 生态环境部公开了2018年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质量相对较差的后20名城市主要分布是:山西临汾等6城市、河北石家庄等5城市、河南安阳等4城市、陕西西安等3城市、山东淄博等2城市
2021年3月,中节能咨询发布了 《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气候友好型表现评价指标框架研究》。该研究由能源基金会支持。 2021年3月,中节能咨询完成 《城市气候投融资推广机制研究》
生态环境部8日通报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进展,即各地排查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2466个,发现环境问题6426个。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包括生活面源污染、工业企业排污、农业面源污染、旅游餐饮污染、交通穿越等项目,分别占问题总数的27%、16%、16%、14%、13%。 生态环境部表示,各地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均已建立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建档立案,为下一步清理整治奠定了较好基础
生态环境部“第一智囊团”——国家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委员会在2019年7月18日正式成立后,近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这个智囊团有多牛?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亲自担任专委会主任,有79名行业资深专家组成,其中光院士级别的就有23名,每位院士都各自领域的顶尖存在。 现在的专委会是由原环境保护部咨询委员会和科技委员会(“两委”)合并而成,委员们的平均年龄为57岁
近日,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以视频会议方式组织召开2022年全国辐射环境监测培训交流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评审会,标志着2022年度全国辐射环境监测培训交流工作圆满收官。 2022年,全国辐射系统共举办四期技术培训,计划培训220人,实际培训224人;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组织上海、安徽、山东、广东、广西和重庆省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分别举办六次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交流,计划参会人数240人,实际参会人数443人。2022年度培训交流工作紧紧围绕全国辐射监测工作实际,结合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任务、国控网数据分析评估情况及质量考核结果,克服疫情影响,灵活运用“线上培训+视频录制”的模式开展
本文摘要:6月2日,在杭州开会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国合不会)2019年会主题论坛探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十四五”绿色转型,参会专家建言“十四五”不应更为侧重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通过绿色消费夹住优质快速增长,以解决问题消费末端诱导各种环境指标提高的局面,构建生态环境从末端管理向前端掌控改变。 6月2日,在杭州开会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国合不会)2019年会主题论坛探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十四五”绿色转型,参会专家建言“十四五”不应更为侧重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通过绿色消费夹住优质快速增长,以解决问题消费末端诱导各种环境指标提高的局面,构建生态环境从末端管理向前端掌控改变。“我们注意到生产领域在中国本世纪以来,资源环境的效率持续在提高,但是消费领域从2010年开始资源环境效率或者废气强度在渐渐增大
各分局,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安全环保部: 由于近期生态环境部对部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农用地监测时,发现我省部分重金属超标企业未开展涉镉排查整治工作。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晋环土壤函[2020]19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分局要高度重视,全面核实本市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已排查的重点区域、排查清单和整治清单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排查的区域和企业核实其排查的全面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对列入整治清单的企业,督促企业尽快按照整治方案完成整治工作
《关于加快西辽河流域重点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部署要求,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2018年,我区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入选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
近日四川省对2018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进行修订完善,形成《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2019年版)》,明确企业如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等5类情形之一的,直接评定为“环保不良企业”。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省和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内的企业、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等十类企业,火电、钢铁、水泥、煤炭等重污染企业,以及产业园区的工业企业等都纳入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在2019年,四川省完成了2000多家企业的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