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西辽河流域重点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的部署要求,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了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2018年,我区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入选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在试点基础上,2021年2月,财政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财办资环〔2021〕8号),提出“重点支持‘三区四带’重点生态地区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我区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入选第一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管理,2022年5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内自然资字〔2022〕202号),明确“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向三厅上报”。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厅在“三区三线”基础上,统筹规划西辽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并配合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指导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