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期限
申请再审人冯**与被申请人于瑞丽、付焱兵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不服阳原县人民法院(2014)阳民初字第293号民事调解,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认为,(2014)阳民初字第293号民事调解书于2014年7月15日生效,冯*于2015年12月17日向本院递交了再审申请书,根据《最**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我接受武国军、袁凤兰、杨淑莲、孙维民的委托,依法担任其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不服驳回行政复议驳回决定案件的代理人,经过本案前期调查研究和法庭调查,我已经比较客观和全面的掌握了本案的案情,现根据事实情况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予以重视和采纳: 一、赤峰市元宝山区国土资源局没有在太平地村张贴过《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行政诉讼举证原则,被告应当承担对其作出行政行为承担证明其合法的举证责任,被告认定原告向其申请行政复议超过法定期限,但是被告在本案中并没有证据来证明这一问题,被告所提交的所谓“张贴照片”模糊不清,无法与原件核对,无法证明被告主张的观点。 而本案中太平地村居住的其他公民出庭作证或提交书面的证言均证实从未见过所谓关于《关于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09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09]569号)的《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以说明政府部门并没有张贴过这样的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2010年《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法定期限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2、单一性原则
本文摘要:一名12岁的女孩能把餐馆收银台的钱箱盗取,说道一起有可能谁都责备,但这的确是真事!9月25日,这名离家独自流浪多年的女孩,在沈阳北站的候车大厅里,把一家餐厅收银台的钱箱偷走了。25日5时左右,沈阳北站派出所收到一家餐厅员工的报警,称之为其所在餐厅收银台的钱箱被盗。报警人称,他是这家餐厅的员工,餐厅坐落于沈阳北站候车大厅内
现行罗马尼亚法规的忠诚移民政策为外国人提供了一个通过签发罗马尼亚护照获得欧盟国籍的简化途径。对于CIS国家的居民 — 俄罗斯人、白俄罗斯人以及乌克兰人 — 都可通过加速遣返流程获得罗马尼亚护照。 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乌克兰公民可以通过遣返加速获得罗马尼亚护照
专利驳回复审,指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请求,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驳回申请人的专利申请请求,申请人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复审请求。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申请人在收到专利局发出的驳回专利申请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并附相关证据。 专利复审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对专利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复审决定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54号)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与监督规定》已经2012年8月1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2年8月1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工作的监督,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全面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行政复议决定,是指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机关(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人作出的相关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作出的维持、责令履行、撤销、变更、确认违法的决定
【本报消息】因应第一季报税高峰期,为鼓励纳税人利用手机及或网上报税,财政局特别推出电子申报抽奖活动,凡在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透过电子方式进行报税或递交税务申请者,即可自动参加抽奖。 适用的电子方式包括移动应用程序“澳门税务资讯Macau Tax”、财政局网上申报系统及自助服务机。在法定期限内,每成功递交一份税务申报表格,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不设法定期限的表格或申请,则每成功递交一份表格或申请,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了解有关离婚诉讼受理时间规定期限,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根据《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案件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