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新华社海口8月25日电(记者吴茂辉)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获悉,该局将于9月1日在海南全省上线运行新版电子税务局,通过征管系统和数据的全面整合,实现纳税人可网上办理90%以上的涉税申请业务。 据介绍,新版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税费一体化申报缴纳、发票管理等400余项便利服务,尤其是实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一表集成”、更正申报、纳税人省内跨区域迁移、国际涉税事项在线办理等功能,纳税人和缴费人可以足不出户,网上办理纳税申报、数据修改、信息报检等90%以上的涉税申请业务,享受“无纸化”“零上门”“全天候”便捷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版电子税务局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已于8月1日开始在海口市高新区和保税区、三亚市吉阳区、儋州市、澄迈县等5个地区试点运行,目前试点运行情况良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13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调整2020年3月社会保险费申报期的公告》等文件精神,整理了近期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以便缴费人参照执行。 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具体的险种及执行期限? 答: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具体为: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今年2月至6月(所属期,下同)、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至4月份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对企业(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2月至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3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2月、3月、6月、8月、9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1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月16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另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实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费优惠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19〕6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共同认定的,以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方式进行公开募集社会资金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那么经营范围有哪些呢?经营范围是指从事企业经营活动所涉及的,以货币为主··· 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共同认定的,以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方式进行公开募集社会资金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是指从事企业经营活动所涉及的,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
3月11日,珠海市斗门区地税局局长一行来到汉胜公司,代表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向汉胜公司颁发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奖牌。 此项殊荣是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审核评定后颁发给汉胜公司的。纳税信用等级a级是纳税信用等级的最高级别,是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坚持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诚信纳税的高度肯定
使用腾讯会议客户端,点击下方链接或输入会议ID进入: 主讲人简介:胡邵峰,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税法教研部专职教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武汉大学财税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税务学会原第四理论部特邀研究员,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财税法律顾问,《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丛书责任编辑,曾在税务部门工作二十年。 胡邵峰老师的研究领域涵盖:财税法理论与实务,税务行政执法证据,税务争议解决,税法成案研究;研究成果包括:主编《税收执法文书规范》,担任《指尖上的税与法》执行副主编、参与编写《税务稽查典型案例评析》《中国环境税改革研究》《纳税服务的理论与实践》等著作,并长期担任《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丛书》责任编辑。独立或与他人合作在《税务研究》《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年鉴》《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财新网》《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经济研究参考》《中国生态文明》《理论月刊》等期刊、主流报纸上发表论文30余篇
本文摘要:原题:海口海关自4月1日起继续执行上调后的增值税税率今年将为进口企业增税超强10亿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近日牵头公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根据涉及规定,海口海关自2019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限于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限于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这是海南日报记者3月28日从海口海关得知的。海口海关关税处负责人回应,我国对进口货物广泛征税增值税,征税标准与国内产品完全一致
根据《关于开展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评选和安徽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推选工作的通知》(皖文明〔2022〕4号)文件要求,拟推荐宿州市埇桥区消防救援大队、国家税务总局宿州市埇桥区税务局、宿州市埇桥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市埇桥区供电公司、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宿州市城郊供电公司、宿州市埇桥区东关街道办事处、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办事处港利社区、宿州市埇桥区埇桥街道办事处雪枫社区、宿州市埇桥区东关街道办事处观李社区、宿州市埇桥区南关街道办事处观园社区、宿州市埇桥区三里湾街道办事处纺织路社区等13家单位申报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现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向区文明办反映。
每日问答:异地项目季度销售额未超45万元,是否预缴增值税? 问:我企业是山东省济南市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在济南市和石家庄市都有建筑项目,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我公司2021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但在石家庄市的建筑项目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是否需要在石家庄市预缴增值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因此,如果你公司2021年二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如果在建筑服务预缴地石家庄市实现的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则当期无需在石家庄市预缴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