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3号)规定,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得出应纳个人所得税,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前,请务必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查看自己的收入和纳税明细,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信息等基础资料。 (二)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但需点击“享受免申报”
到底什么样的企业适合代理记账服务呢,这是很多老板提出的疑问。作为近年来刚刚兴起的行业,他们都听说代理记账服务比普通会计更经济。那么,今天上海小编给大家介绍什么样的公司需要选择代理来记账
税法中对一些涉税业务没有明确规定,或存在根本没有规定的情形。 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其他自然资源使用权。 “筹划空间”政策越明确,界限越清晰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要求,经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广州度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97家企业发生变更后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现对此批拟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对在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问责【重庆火锅底料】 新华社南京10月8日电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获悉,依据《中国***问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在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因管理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依规依纪进行了问责。 责令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作出深刻检查,并采取切实措施整改;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局长丁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总会计师李青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副局长钟小新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免去其现任领导职务; 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副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副局长沈治国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对原无锡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干部许崇金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对其他有关责任人也按规定给予了相应处理。 目前,尚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2年2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决定: 黄德科任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周曙东任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严三国任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沈向民任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税收经济分析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臧红任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督察内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郭筱桐任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老干部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秦建平任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 彭光煜任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局长;
我公司主营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与拆解处理。按照 2012 年 5 月 21 日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对取得废电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电数量给予定额补贴。 2021年6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中对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进行了公告,其中第六条关于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问题: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其他费用限额如何计算? 审计是干什么的?审计与会计有什么关系? 小微企业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吗?可以开专票吗? 从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及其附加税费合并申报,接下来,本文将对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如何申报作出介绍。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 具体办法: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具体为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
根据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直销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据了解,直销企业的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销员按照批发价向直销企业购买货物,再按照零售价向消费者销售货物。二是直销员仅起到中介介绍作用,直销企业按照零售价向直销员介绍的消费者销售货物,并另外向直销员支付报酬
有些企业属于高危企业,为了能够保护每一个员工的安全,在员工上岗之前就会为它们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由于意外伤害保险支出比较大,有些老板想要在税前扣除掉。那么,为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能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以下就是代办完税证明公司小编为您收集到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