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近日,对点咨询控股子公司点辰科技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这标志着公司在研发、制造、创新和成果转化等方面得到了国家权威机构的认可,是点辰科技发展过程中重要的里程碑。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本文摘要:据先容2019年度湖南纳税百强企业(团体)共实现税收1635亿元占当年全省税收收入的40%。记者分析发现湖南纳税百强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商务服务等行业。 长房团体、长沙轨道交通团体、湘江团体等长沙市属国企上榜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非常高的,但申请成功后,获得的优势是非常大的,能享受税收优惠,还能得到政府扶持,对于提高企业知名度有着显著的效果,下面鼎立信财税就来详细介绍一下高新技术企业的优势。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15%,税率直接降低10%,比一般企业节税了40%。 (2)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开发费用,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次加计扣除50%或者75%,享受了加计扣除的高新企业,比一般企业多节税47.5%
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90号)。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产品范围广,平均下调幅度大,加之过渡时间短,对我市外贸出口的影响不可低估。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确保我市外贸出口可持续发展作如下通知: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是中央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进一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促进外贸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重大举措,显示了中央调控缩减贸易顺差的坚定决心
一、请介绍该公告出台的背景?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免税范围,限定在直接与国际运输单位发生业务的代理环节。该政策出台后,我们从不同渠道接到反映,该文件的免税范围过窄,后续环节不能享受该税收优惠,导致间接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纳税人税负上升。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出台该公告对试点纳税人间接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增值税问题予以明确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2013年第21号)规定,结合我市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申报实际情况,我局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一、启用的新申报表有《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核定户汇算)》、《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查账户汇算)》、《生产、经营所得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新申报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承包承租企事业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和年度汇总纳税申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毕节市税务局和威宁县人民政府安排,威宁县国家税务局、威宁县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合并,挂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自2018年7月20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设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海边街道明珠大道中段(原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场所),联系电话:0857-6222225;并在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六桥街道新兴路(原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场所)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税务局新兴路办公区”,联系电话:0857-6222985
新华社北京7月5日电(记者申铖)为更好适应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出台《税收征管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税费业务办理,聚焦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痛点难点问题,进一步降低税费遵从成本,提高税费征管效率。 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操作规范对原分国税、地税业务编制的税收征管规范进行全面修订,对所有税收业务、社保费征缴共性事项、全国统一执行的非税收入业务事项进行全国统一规范,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和缴费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操作规范还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清晰界定征纳权责关系、充分利用信息共享数据、合理划分业务类型等,推动业务流程优化、报送资料和表证单书精简
6月8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了由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署名的通知文件,明确要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6部门包括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以及银监会,这份由其联合发布的文件,旨在提高公共租赁住房供给效率,要求各地区从2015年开始组织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项目PPP模式试点和实施工作。 通知规定,凡是政府自建自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政府收购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项目,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且手续完备、债务清晰的停工未完工程项目,以企业为主建设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均可以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衡水用友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新设立企业完成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如何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根据《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