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1月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该局已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目前正对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近日《国务院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通过,将于2011年2月1日执行。为配合做好发票管理办法发布后的实施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对原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共三十九条,比原细则减少了二十二条
本报北京1月13日电 (记者王观)记者13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2022年全年,累计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879亿元,同比增长92.6%。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自2014年起,国家一直对新能源汽车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2022年9月,又将该项政策延续至2023年12月31日,稳定了社会预期、提振了市场信心,对促进我国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介绍,为落实好相关政策,税务部门通过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12366热线等加强宣传辅导,让纳税人应知尽知、早知早享
本报讯(李晓娜 赵保中)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海港区税务局工会组织开展“贯彻二十大,激发新活力”实践活动,21名税务干部赴昌黎县税务局、昌黎县宏兴钢铁有限公司实地观摩党建成果。 在宏兴钢铁公司,税务干部通过实物、模型、多媒体等形式,了解宏兴钢铁近20年的发展历程和党建成果。在昌黎县税务局,海港区税务局干部来到碣石税务文化馆参观了百年风华·党建厅、税月如歌·税务厅、倡廉碣韵·廉政厅等,重温党的光辉历程
9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宝鸡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窦玉明,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李立峰、高新开发区税务局局长方咏华,税政一科科长蒋宏涛等一行莅临高铁电气公司进行调研交流。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张厂育,总会计师杨春燕陪同调研。 在公司企业展厅,调研组一行仔细听取了公司发展历程、主要产品、市场业绩、企业愿景等方面的介绍;对公司近年来在改革发展、科技创新、线上宝马第一的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果给予赞赏
智通财经APP讯,马鞍山钢铁股份(00323)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由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234000489,发证时间:2022年10月18日,有效期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起3年内,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据此,公司将于2022至2024年度,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有关问题补充明确如下: 一、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二、上述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其他事项,仍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认定机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正在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优惠的企业
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是否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 导读: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9号)规定:“三、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抵扣税款的计算公式为:当期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9号)规定:“三、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抵扣税款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数量×外购应税消费品单位税额
1983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原陕西财经学院财政系),西安财经学院财政学硕导。省聘二级教授,1998年被陕西省人民政府授予 “三五人才工程” (第二层次)人选,享受陕西省“三秦人才津贴”专家,2000年获陕西省第五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现任西安财经学院教务处处长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6日提交IPO招股书申报稿,披露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期间,由于公司4份报关单产品的申报价格、数量与实际成交价格、数量不一致,2017年11月21日被株洲海关罚款人民币2.38万元的行政处罚。2017年12月5日,株洲海关出具《证明》,确认上述事件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期间,由于公司4份报关单(报关单号分别为:534920160495502248、531820150186100154、531620160166644033、530620160067352889)填写错误,导致相关产品的申报价格、数量与实际成交价格、数量不一致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