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征
记者23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助企业纾困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18年征兵工作已拉开帷幕,学院武装部将在6月下旬组织应征报名学生体检,在放暑假前,完成初检、初审和预定兵工作。现将2018年应征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男性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17至23周岁(1994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女生:年满17至22周岁(1996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间出生)。 2、参加学院组织的初检初审
本文摘要:7月15日上午,一群适龄青年在梅城镇严陵社区民兵排长的率领下来到了建德二院体检中心,参与一年一度的夏季兵役目测身体检查。为了作好适龄预征青年服兵役的宣传动员工作,梅城镇严陵社区前期通过电子显示屏、QQ群、微信、张贴宣传单、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居民群众讲解《兵役法》的涉及规定,动员适龄青年大力参与目测兵役身体检查。今天的兵役目测身体检查主要检查了内科、外科、五官科等常规项目
观点网讯:1月30日,苏州市出台55条政策措施,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内容涉及房地产、文旅、医疗、财政支持、拉动投资等方面。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其中提到要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对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3年上半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持续到什么时候? 7月28日,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将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年底
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发展的需要。根据《2013年夏季征兵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的征兵工作,仍然按照现行《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实行。 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学问程度的青年为征集主体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公告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5月5日,为贯彻落实征兵宣传动员效果,督促各单位强力开展征兵宣传动员活动,刘源校长、陈月英副校长及武装部、学生处等处室及部门负责人,走进学生餐厅、运动场,面对面与学生交流,调研学生对征兵政策的了解情况,在调研活动中,对积极应征报名的同学给予了充分鼓励,鼓励他们携笔从戎,响应党的号召,积极应征,为国防建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出青年人应有的贡献。 在运动场看到正在夜训的预征连同学,刘校长对他们的训练给与了高度评价,并鼓励他们积极报名应征,为自己成为一名真正的军人而努力,同时语重心长的关怀学生要注意科学训练,注意身体,避免受伤等。 广大学生对校领导的关怀表示感谢,并一致表示要积极报名应征
根据海南省2013年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和6月14日海口市征兵办公室电视会议精神,今年冬季征兵时间进行改革,将提前到秋季的7、8月份,具体时间节点由市征兵办另行通知。因7、8月份我院已经放假,毕业生和在校生都已经离校,为避免放假造成征兵工作的脱节,现对毕业生和在校生提前开展预征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男青年征集对象以2013届应届毕业生(2010级学生)为主体
①高校毕业生、在校生要通过“全国征兵网”报名,被县级兵役机关在网上确定为预征对象后,自行在线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盖章后,一份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另一份自行保管(用于履行后续审批手续)。此阶段工作应在5、6月份参加网上预征时已完成,如当时未在网上报名,应及时在7月31日前补办理。②8月中旬,参加县(区)体检或政审时,将自己保管的《申请表》提交县(区)武装部工作人员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