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市国资委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精神,督促集团重点单位严格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5月16日下午,农发集团组织召开“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集团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联络员、物业服务企业派驻项目负责人等近2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集团安委办传达了5月10日市国资委组织召开的“331”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全市“3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重点解读了“331”专项行动中的三项清单主要内容
为加强医院检测机构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学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法规及条例等制定了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对人类血液、体液、组织标本开展临床检验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检验科。 医院检测机构管理浅谈: 一、医学检验实验室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保障临床检验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二、医学检验机构应当设置独立实验室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实验室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以及影响诊断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预防控制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污染物外泄及医院感染; 6.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诊断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病理检查病例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试剂、仪器耗材、辅助检查和消毒供应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9月11日,市安委办督查陇西县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整改工作汇报推进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李珍主持会议。 会上,督查组听取了我县普速铁路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国务院批复的首个“十二五”专项规划——《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已经三年环保部副部长翟青今天表示突发性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得到基本遏制。他认为未来两年如不采取有力措施按期完成《规划》目标有较大难度。 今天(2日)由环保部、中宣部、发改委、教育部、国土资源部等12个部门及内蒙古等14个省(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第二次重金属污染防治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
3月29日,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肖佳一行莅临公司开展子公司纪委书记2021年度工作考核。公司纪委书记任广军,党委工作部、纪律检查室相关人员配合检查。 考核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督查和个别谈话等形式,对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等11个方面40项考核指标进行了认真检查,并逐一查阅了相关印证资料,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指导意见,并对检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
根据新浦京澳门娱乐企业纪委工作安排,9月30日,蜀江投资企业开展节前“**”问题专项检查,企业纪检专员杜赫男查看了企业近期的接待、车辆使用、员工慰问等相关资料,并对人员在岗情况进行了检查。 杜赫男表示,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持续打好清廉“预防针”,严明各项纪律要求,督促引导干部职工谨防“节日病”,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 企业党支部副书记任思波表示,企业将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加强警示教育,严格实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进一步强调纪律要求,加大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力度,为企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1月19日,常州市副市长夏思军、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晓东率市安全生产督查组赴武进区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督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宗局局长杨光,武进区副区长贾东陪同督查。 夏思军一行检查了湖塘宝林禅寺安全工作,听取了宝林禅寺负责人汇报春节期间公共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实地检查了疫情防控、消防设备、疏散通道等安全措施,并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的安全工作给予了肯定
为进一步改善松岭区水环境质量,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投入和正常运行,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价格改革任务调度督查工作的通知》(黑价宏[2017]38号)文件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康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年运营成本监审结果,综合听证会参会代表的意见建议,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就我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进行通知,我局起草了《关于制定松岭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依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地1号2018年修正本)》第十一条第二款“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以及其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告。征求意见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般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确有特殊情况的,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为了规范和保障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我办起草了《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3.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225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综合协调管理和执法督查局,邮编:10001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2月15日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便捷高效回应群众关切,减轻基层负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开通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面向社会征集四个方面问题线索或意见建议: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线索;二是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线索;三是因政策措施不协调不配套不完善给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带来困扰的问题线索;四是改进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 企业和群众可以登录中国政府网([URL])或下载国务院客户端,进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专栏,也可以关注中国政府网微信公众号,进入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小程序提供线索、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地方、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