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
为进一步改善松岭区水环境质量,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投入和正常运行,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重点价格改革任务调度督查工作的通知》(黑价宏[2017]38号)文件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康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年运营成本监审结果,综合听证会参会代表的意见建议,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就我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进行通知,我局起草了《关于制定松岭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依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地1号2018年修正本)》第十一条第二款“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起草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以及其他有利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告。征求意见的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般不少于十个工作日,确有特殊情况的,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牛肉听说用的黄牛肉,惋惜去晚了,牛胸口卖光了。 只能多管老板关键热锅用的肥油,权当胸口了。 牛外脊、牛燕赤、牛肋条、牛上脑,都弄上
人民网哈尔滨10月31日电 位于祖国最北的大兴安岭,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现代化国有林区,总面积8.46万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74.1%,蕴含丰富的生态资源。大兴安岭地区气候独特,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有“高寒禁区”之称,昼夜温差较大,春秋两季降水偏少、气温偏高、气候干燥,极易发生森林火灾。黑龙江省气象部门以维护生态安全为己任,通过优质的气象服务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3月14日,中国节能与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在北京节能大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宋鑫,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范庆华出席仪式并见签。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曹华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副专员孙旭东代表双方签约
1月20日,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范庆华主持召开行署常务会议,传达省“两会”、省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一季度经济运行“开门红”工作,调度全区冬季供热和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情况,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大兴安岭地区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两会”精神,与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地委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抓好重点工作推进,细化分解任务,结合实际,精准发力,狠抓落实,确保一季度“开门红”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2月16日电(孙亚丹 记者姜辉)日前,2023年春运正式结束,记者从共青团大兴安岭地委获悉,为持续推进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我为青年办实事”走深走实,共青团大兴安岭地委组织带领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志愿者在元旦、春节期间,全面深入开展了共青团送温暖“青春暖流行动”,用共青团组织的贴心关爱和暖心行动陪伴农村留守儿童、困境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度过了一个欢乐喜庆、温馨和谐、平安健康的新春佳节。 活动期间,大兴安岭地区各级共青团组织开展共青团送温暖“青春暖流行动”70余场次,关爱慰问各类青少年群体1.5万余人次,累计发放慰问物资19.1万余元,进一步擦亮了共青团送温暖“青春暖流行动”的活动品牌,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推动实现林区转型振兴高质量发展贡献了青春志愿力量。(完)
每到过年过节,亲人团聚的时候,长辈们对小辈们最关注的问题就是,有对象了吗?你今年工资涨了吗?但就工资这一个问题,许多地方政府为了保障人民的生活可以得到保障,出台了一些政策,比如限定了当地的人均最低工资等等,那么今天就跟随我沐沐网小编的步伐一起来看看黑龙江最低工资标准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 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为1610元; 第三档:哈尔滨市双城区、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1450元
2020年3月9日0-24时黑龙江省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3例
西洋参考|1987年的大兴安岭火灾,澳大利亚等国如何“隔岸观火” 1987年5月6日至6月2日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发生的特大森林火灾,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一次。根据漠河政府网公布的数据:境内森林受害面积101万公顷,受灾居民1万多户,灾民5万余人。大火中丧生211人,烧伤266人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为,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黑司通〔2022〕4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的通知》(财法〔2013〕1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厅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的通知》(黑财法〔2022〕5号)等文件,结合执法实际,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财政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