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
今年34岁的女子吴某某因个人原因,之前从未谈过恋爱,由于世俗的观念与母亲的要求,吴某某也与几名男性相亲,考虑结婚问题。 在汤某某支付了8.8万元后,吴某某答应与汤某某10月份领证结婚。 丽水一女子8个月内先后答应3名男子结婚并以婚姻为诱饵索要结婚聘金,钱到手后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见面,不拍结婚照,不归还聘金
1月16日,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在省行政中心举行。 省委书记、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郑栅洁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安徽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草案酝酿情况的报告,确定了正式候选人名单,决定提请大会选举
(2019年9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品、吾买尔江·依布拉音为乌鲁木齐八家户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宗雅玲(女)、阿卜杜外力·阿卜力克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检察员。 任命马梅(女)、阿卜杜克伊木·萨吾尔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检察员
武国定与新一届市人大 、政府 、政协领导班子和法检两长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时指出讲政治 讲纪律 讲为民 讲修养 讲廉洁 共同营造许昌政治上的绿水青山 胡五岳王忠梅王堃刘保新等参加廉政谈话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2017年5月28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许昌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的决议(2017年5月28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三号)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许昌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2017年5月28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5月28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5月28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5月28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许昌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7年5月27日许昌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许昌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七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7年5月27日许昌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通过)
省两会期间,来自贵州律师行业的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履职尽责,提出了关于优化资源配置深化司法改革、法治扶贫、老旧小区改造、成立调解员行业协会等事关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福祉的重要议案、提案。每一份议案、提案都倾注着律师代表、委员们的心血, 受到了广大群众和媒体的普遍关注和点赞。 值得一提的是,1月27日下午,省政协委员孙光全律师在参加省政协委员分组讨论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出“增加不捕率、不诉率和民事生效裁判抗诉改变率”三个数据的建议被省检察院采纳,并于当日给予了书面回复
12月4日,武清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组织公安武清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30余家单位,在区文化公园举办“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市司法局二级巡视员杜丽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海侠出席。 据了解,此次活动的主题为“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旨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崇尚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意识
本文摘要:6月16日上午,钟山县人民法院牵头钟山县预青专项组、钟山县人民检察院、清塘镇人民政府等部门了解清塘镇里村积极开展创立“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者社区”(后面全称“双零”社区)试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里村青少年学生及学生家长总计40余人参与活动。活动现场,检察院的检察官针讲解了“校园霸凌”的概念、展现出、危害、涉及法律科学知识,引领学生正确认识校园霸凌并准确应付。同时,还通过现场对话交流、发问等方式,教育学生学法守法,齐心协力,联手建构“双零”社区
新的《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监督案件的基本办案方式及办案目标,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更能高效化解实践中的争议。 2021年8月25日,最高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自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行政监督是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行政纠纷最后的一个规范且有效的途径,是当事人非常重要的权利
四川省洪雅县纪委监委8月27日发布消息称,洪雅县追逃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在重庆警方的协助下,将1999年用现金支票提取单位职工工资80万元后出逃的财务人员宋某抓捕归案。 今年45岁的宋某,1993年至1999年任洪雅县林场所属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旅行社会计。1999年6月18日,宋某用两张现金支票提取旅行社职工工资80万元后出逃,被洪雅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本报讯(杨勇) 近日,由景洪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付某某等4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经市法院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宣判,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经景洪市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付某某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购买车辆改装成加油车,并雇佣他人在景洪城区私自售卖柴油,2018年至2019年期间,非法售卖柴油共计850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在付某某的储油点查获了还未销售的柴油25.44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