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
毕业于天津外国语大学,中共党员。先后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在劳动法专业法律领域深耕多年。代理了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全国法院10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兴宁法院行政审判庭荣获“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是获此殊荣的广东3家法院之一。 近年来,兴宁法院行政审判庭紧紧围绕兴宁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主动对接辖区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激发内生动力,以高水平审判质效护航梅州红色苏区绿色发展
哈尔滨市伟晨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立于 2012 年,是一家由中国政府授权,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机构代码为:23209。总部设在哈尔滨,同时,在浙江宁波、黑龙江佳木斯都设有分公司。 伟晨专注提供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服务,业务涵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等各个环节,包括国内外专利、商标、版权代理,专利挖掘与拓展、发明创新能力提升等知识产权培训,知识产权顾问咨询和法律诉讼,知识产权运营,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科技创新政策咨询等
李保君律师,中国传媒大学法学学士,现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现为陕西纳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榆林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专职律师。 2009年转入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执业,为该所合伙人、专职律师。 2012年1月被聘为榆林市第二届律师协会副秘书长
1、 参与各类合作项目的协议审核、法律文件及方案; 2、 参与公司日常合同审批、制定及完善合同模板,起草非常规业务合同; 3、 参与法务流程优化、制度建立与完善、法律安全管理体系搭建; 4、 解答业务部门关于合同签订、法律纠纷、争议等问题的咨询,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和建议; 5、 参与处理各类非诉争议及诉讼案件,发表管理启示并形成争议台账、出具法律意见书。 1、 具有法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2、 拥有3年以上企业法务或律师工作经验; 3、 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优先考虑; 5、 认真负责,逻辑清晰,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精通医学药学知识及法律英语优先考虑。
孙海燕律师,河北承德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调解员资格证。 现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总部)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酒仙桥法庭诉前调解员、京师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京师公益调解中心公益律师。 担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对于公司、企业非诉业务领域经验丰富;主要从事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以及公司法律案件等诉讼业务领域
1.认同本所的文化和理念,品行良好,作风正派,胸怀正义; 2.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良好的法律服务意识,踏实的工作作风,较强的执行力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吃苦耐劳,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4.执行主任职位需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和律师执业证,有五年以上的执业律师工作经验,无执业处罚记录。具有八年以上从业经验者优先; 5.具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注册会计、注册税务、评估、投资项目分析资格、专项非诉法律服务经验者优先。 4.定期的内部培训和外出学习交流; 您如果有意加盟我所,且符合招聘信息的要求,请将个人简历等资料投递到如下电子邮箱:
徐凤侠律师,女,满族,中共党员,系河北英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河北大学法律本科毕业,学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石家庄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员,石家庄市普法宣讲团专家库成员,曾荣获省政府法制办学法用法征文二等奖
人民网北京3月6日电 (记者李楠楠、薄晨棣)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检察机关依法做好支持起诉、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惩治犯罪、司法救助、诉源治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检察机关全面保障妇女权益提出具体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指出,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妇女保护的专门法律规范,是国家人权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律合规建设,规避法律风险,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公司拟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国资委系统法律顾问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株国资【2019】19号)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一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熟悉行政法、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诉讼案件应诉等; 4.个人工作单位在律师事务所; 5.个人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纪录; 6.近三年内,受聘代理委托方诉讼、仲裁,未出现因履职不力造成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或担任委托方法律顾问,未出现其所负责审查的合同、协议事项,因条款问题出现败诉或裁定不利的情形(委托方未采纳其审查意见者除外); 1.对制定修改公司章程、重要规章制度,企业分立、合并(含兼并重组)、改制(含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破产、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重大产权(股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质押、拍卖,重大项目招投标,企业上市、发行公司债券,大额经济合同或担保反担保合同签订等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对审批、核准或备案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或法律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3.起草或协助起草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 4.参加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谈判、合同和协议的签订等工作; 5.代理诉讼、仲裁及非诉法律事务,维护合法权益; 6.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