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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兴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23年1月5日,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开展诚信宣传进群众活动。 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采用设置宣传台和咨询点、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信用的重要性和国家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场讲解失信行为的危害,普及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措施,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讲诚信、践承诺
(一)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全市81家规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59.45亿元,同比增长14.5%;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14.54亿元,同比增长13.7%,增速在梅州市排名第一;完成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0.5%,增速在梅州市排名第四;完成技改投资同比下降65%,增速在梅州市排名第六;新开展技改企业数9家。 (二)商贸流通情况
2022年8月25日,省安委办组织专家来兴宁市金鑫稀土有限公司柏塘瓷土矿进行飞行检查时,发现该矿山存在以下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设计修筑排土场截、排水设施,排水沟破损、堵塞严重。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矿安〔2022〕49号)的相关要求,我局依法对该矿山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公告曝光处理。 主办: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维护:兴宁市政务大数据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0753-3269295(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城区和平路36号 邮箱:xnsxxzx@163.com
(一)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全市81家规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59.45亿元,同比增长14.5%;完成规上工业增加值14.54亿元,同比增长13.7%,增速在梅州市排名第一;完成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0.5%,增速在梅州市排名第四;完成技改投资同比下降65%,增速在梅州市排名第六;新开展技改企业数9家。 (二)商贸流通情况
经12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对12月份全市十项较为突出安全隐患(详见附件)进行挂牌督办,由各分管或挂钩联系镇(街)的市领导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抓好隐患单位(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并由市安委办跟踪整改落实情况。请属地镇(街)、市直有关单位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治理隐患的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按照整改时限的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9年12月30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委办(联系电话〈传真〉:3311891),以便及时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