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处
3月1日,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天津市启动仪式暨首站(滨海新区)活动在天津市滨海新区顺利召开。活动由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互联网协会共同主办,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总工程师敖立,天津市通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卞春荣,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巡视员魏树松、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赵兴荣,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金香花等领导出席。 上播放了第七届世界智能大会主题宣传片,介绍了世界智能大会助力天津“制造业立市”战略成效,诚挚邀请与会嘉宾深度参与第七届世界智能大会
2023年1月18日,国务院总理***在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代表并同他们座谈交流。可持续发展大数据国际研究中心(SDG中心)Zeeshan Shirazi博士参加了座谈会。 ***向在华外国专家及亲属致以新春祝福和诚挚问候,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为促进中外交往与合作所作积极贡献,希望外国专家发挥自身优势,多为中国政府工作建言献策
日,四川省大数据产业联合会企服部工作人员带着会员问卷走访成都欧冠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企业共同探讨保障企业信息安全的问题,深入了解企业对联合会的需求,促进并加深两者之间的合作。 成都欧冠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代表人张少颖副总裁向联合会工作人员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产品信息。欧冠是一家国内自主研发的基础软件公司,一直专注于数据库技术研究与产品研发,并成功应用于政府、部队及工业等领域,受到了用户的高度评价
预计在2050年,在城市居住的人口将达62亿人,相当于全球人口的70%。然而,都市面对的气候危机日趋严重,影响经济和生态系统之余,亦危及居民的健康、生计及财产。市区环境必须改变,方能适应气候变化
2023年2月15日下午,投资促进局李勇副局长赴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以下简称全联并购公会)拜访尉立东会长,双方介绍各自机构的整体情况,并围绕未来合作进行工作交流。 李勇副局长介绍了投资促进局的发展历程及主要职能。他表示,我局围绕以产业为主线、以需求为导向的总体思路,搭建了覆盖主要热点产业的多个跨境产业投资促进平台,为地方和企业提供专业服务,推动双向投资促进工作向更专业、更高效、更具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3月10日上午,孙启来会长带领国际资本市场服务协会一行四人走访了“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秘书处,受到秘书处人员的热情接待。此前,孙会长作为律师个人会员已经加入联盟,这是首次拜访设在北京的联盟总部及秘书处。 “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起,“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协会、法律机构等组织以及律师个人自愿结成的非政府、非营利性的国际性专业组织,也是在中国登记注册的第一个国际性律师组织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制修订计划要求,全国锻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锻压标委会”)将于2020年组织完成以下4项国家标准和1项机械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2项国家标准制定项目为:《微合金钢锻件 通用技术条件》、《第三代核电站主管道锻件 工艺规范》。 2项国家标准修订项目为:《锻件功能分类》、《冲压件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
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成立于2011年年底,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团组织,地址设在北京。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是以中国工程塑料工业协会为主体,与中国化工供销协会合并重组后成立的新协会。 中国合成树脂供销协会主要由从事聚烯烃、热固性树脂、功能性树脂、工程塑料、树脂改性与应用、塑料添加剂等相关的生产、科研、加工、贸易等企事业单位共同组成,在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的基础上,代表会员单位的共同利益,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所有合成树脂行业以及上下游配套的生产加工企业、科研院所、商贸集团和国外在华企业提供服务
人民网布鲁塞尔3月13日电 (记者 任彦)“消失吧,黑夜!黎明时我们将获胜!”在首批马云公益基金会和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捐赠欧洲的抗疫物资包装上,写着意大利歌剧《图兰朵》一段咏叹调曲谱作为寄语。 当地时间3月13日晚,这批物资搭乘菜鸟包机抵达比利时列日机场世界电子贸易平台 (eWTP)枢纽,并在这里快速运往意大利红十字会。 据悉,马云公益基金会和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紧急筹集了180万个口罩和10万个病毒检测试剂盒,捐赠给意大利、西班牙等疫情严重的欧洲国家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郑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并科学妥善处置重大事项,落实有关重大事项报告备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重大活动管理的通知》(豫民文〔2012〕195号)、《郑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及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三)基金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募捐、义卖、义演、义展等募集资金的活动; (四)举办大型展览、展示、广告宣传、论坛及面向社会的讲座、培训班等; (五)重大的投资、建设、创办实体及重大公益项目; 1.吸收境外人士为理事、监事或担任名誉职务; 2.与境外机构、组织合作或联合举办的活动; 3.接受境外机构、组织或境外人士捐赠; 4.邀请境外机构、组织或境外人士参加的活动; 5.以本基金会名义组织的境外学习、考察等。 (八)涉及重大政治、经济、理论等方面的跨组织、跨地区的学术活动以及较大影响的社会活动; (十一)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活动事项; (十二)规定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