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转
公开说明书之封里,应依序刊印下列与本次发行有关事项:
一、本
公开说明书之封里,应依序刊印下列与本次发行有关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实收资本之来源,包括现金增资、盈余转增资、资本公积转增资、合并增资及其他来源之金额与各占实收资本额之比率。 二、公开说明书之分送计划:说明公开说明书之陈列处所、分送方式及索取公开说明书之方法。 三、证券承销商名称、地址、网址及电话
股东常会之召集,应于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股东临时会之召集
股东常会之召集,应于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股东临时会之召集,应于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公开发行股票之公司股东常会之召集,应于三十日前通知各股东;股东临时会之召集,应于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