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福利
用于研发新产品的原材料是否应做进项税额转出? 问:从仓库领用原材料用于研发新产品,该原材料的进项税额是否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顼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纳税人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请问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
1.根据工会章程,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 2.负责制订工会年度计划,指导夜夜骑资源各工会小组开展活动,指导安排各工会委员的工作,发挥工会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3.对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和爱岗敬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三育人”活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负责推荐劳动模范和向上级管理部门推荐年度先进的评选等有关工作
为了让大家在繁忙的工作中放松身心,以更饱满的精神更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面对工作,促进同事之间的友谊。公司特组织为期两天一夜的集体活动,现将具体安排 1、本次旅行属公司集体福利活动,但由于公司业务特殊,国内仓储部、客服部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值班,请部门负责人协调安排并将值班名单于7 月29 日(周五)下班前提交给行政部,除此之外的同事请一律参加,或许有人会因为你没有来到而心情指数下降。 2、本次活动欢迎家属参加,家属入团费用由个人承担,活动预算约580 元/人,按实际费用多退少补
这是一个创建于 4年前 的主题,其中的信息可能已经有所发展或是发生改变。 企业无偿提供工业性劳务或服务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 工业性劳务包括工业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问:我企业生产销售电泵,部分电泵用于经营性出租,出租的产品没有转资产而是记入库存商品。我企业负责维修和更换零配件,租金收入缴纳营业税,根据《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自产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视同销售,已缴纳了增值税。我公司用于维修出租产品替换的零配件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用于该项目的外购原材料可否抵扣?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提出本校党总支的工作计划,并报经学院中心组通过后实施。 2、负责掌握上级党委的各项指示、决定的贯彻落实。根据党总支的指示,负责党总支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信函以及各种文件的起草
公司进货或者支付费用的时候,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相符后就可以抵扣增值税。 解析:取得专票不一定允许抵扣,例如企业员工因公出差取得“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企业组织员工旅游(集体福利)收到酒店开具的“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认证相符也不得抵扣;此外,企业用于个人消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 相关政策: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我企业购买住房给职工专门当做宿舍,取得专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专门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不动产,不得抵扣增值税。 变专用为混用:既用于集体福利,也用于生产经营的,也就是混用的可以抵扣增值税。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自2006年修订新会计准则到现在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了,但是还有很大一部分人不清楚新旧准则中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下面对新旧准则中增值税的相关处理进行对比分析,以帮助理解新准则下的增值税处理。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