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671702
纳税人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请问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
市人社局说:自2019年9月1日起启用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
市人社局说:自2019年9月1日起启用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纳入本市电子证照库的统一管理,不再发放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加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证书包括: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组建和备案的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审定)取得的中、高级职称证书; 经本市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