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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广快递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提供国内快递的快递网络公司,公司成立于1990年,总部设于东莞,公司网点已覆盖珠三角全境、粤西、粤北、粤东、香港、台湾主要城市,并在广州白云、广州番禺、东莞虎门、深圳设立分拨中心、香港、台湾。形成了包括珠三角当日件、次晨件、区域次日件、代收货款、签收回单以及专为B2C客户设计的配送解决方案等多种增值服务产品。截止2009年12月,京广在广东省拥有236家网点、配送车辆1000余台、派送员1800余人、专业的管理人才200多人,公司员工已经发展至2000多人
本项目吴兴区经三路八里店互通改建工程、经六路(湖织大道~纬七路段)道路工程、纬七路(经六北路~经七路)工程已由吴兴区人民政府以湖集(开)委投(2014)1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州申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请社会各单位来吴兴区经三路八里店互通改建工程、经六路(湖织大道~纬七路段)道路工程、纬七路(经六北路~经七路)工程商品混凝土投标。 本项目为桥梁及附属工程,路线全长1240米,其中桥梁全长385米(主桥160米,引桥225米),道路连接线855米
为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制定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明确电子会计凭证报销、管理等有关问题。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档案局,国务院各部委财务部门、档案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档案部门,中央企业财务部门、档案部门: 为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二、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