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2023.02.15】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2月15日9时30分,在辽宁省公共资源拍卖网召开网络拍卖会,对下列标的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标的物以现场展示为准,本公司提供的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瑕疵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1、成交后须与所有权人签订租赁协议,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不得改变房屋用途。
2、承租期内水、电费由买受人承担。
3、如因国家、省、市政策调整需要收回房屋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4、本场拍卖会起拍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买受人须于5个工作日内缴齐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5、场拍卖会买受人缴纳拍卖佣金为成交额的5%,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五、竞买人请于2023年2月15日前(到账为准)凭保证金银行交款回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到我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办公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恒升现代城1甲号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