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
保证安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区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先进性和代表结构的合理性,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区人大代表辞职,是指区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向区人大常委会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依法终止代表资格的行为。 第二条 区人大代表的辞职,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尊重代表意愿和保障代表权利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通知》(成委发〔2006〕43号)和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23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充分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9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公益性岗位空岗申报和统一调配制度意见如下: 各级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和群团、社团组织编制外的工勤岗位,以及由各级政府投资或财政提供资金形成的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岗位(含市场化运作的项目,如:道路保洁、车辆守护等)和社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应按照《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后勤岗位空岗申报和统一调配制度的通知》(成劳社发〔2003〕110号)要求,事先报区人事局、区劳动保障部门(962110援助中心)备案,优先用于安置就业困难对象。镇(街道)、社区开发的保洁、保安、保绿、保序、车辆守护、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交通协管、公共设施养护和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应主要用于安置就业困难对象。 各部门对编外的现有后勤岗位统一进行一次清理,对已上岗的应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于4月10日前完成并备案,填报《公益性岗位统计表》(表一)、《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花名册》(表二),报区人事局、区劳动保障局(962110援助中心)备案
局长 范建军 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安全保卫科)、财务资产管理科、综合管理科、财务结算管理科、资产物业管理科、会务餐饮管理科、车辆管理科、吴淞大院管理科。 副局长 李梦逸 负责党的建设、工会、团支部、精神文明建设及友谊大院后勤保障、政府采购工作,分管政府采购中心、友谊大院管理科
8月26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一次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田世伦,副主任张生学、赵乾德、银俊英出席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田世伦主持会议
第一条为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构建全方位政务公开工作评议监督体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会评议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社会评议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实施
6月1日上午,在第19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来临之际,广元市昭化区2020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家居产业城建设工地举行,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代表、重点企业、群众代表约300人参加活动。 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企业就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言,区经信和科技局代表监管部门就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发言,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强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及工作要求。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区安委会主任龙兆学宣布活动启动,正式拉开了昭化区第十九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资料图:天津市宁河区2013年——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6项主要污染物。 中国网新闻1月24日讯 (记者 李福森)1月23日,“治霾•京津冀在行动”记者一行来到了天津市宁河区,对宁河区治理大气污染工作进行深入采访。 据介绍,宁河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由2013年天津市倒数第3名跃升至2016年天津市16个区县第1名,2016年度空气质量达标天数较2013年增加了81天
1月3日,宝鸡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峰科带领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同志对高新区立医院、八鱼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及困难群众进行慰问,为他们送去温暖和关怀。 李峰科一行首先来到马营镇袁家坪村看望慰问了困难群众杨腊明、杨天怀,为他们送去健康大礼包。李峰科详细了解了困难群众的身体状况、生活情况,叮嘱他们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不聚集,科学膳食,用好健康大礼包,保重身体安康
良好的社会秩序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文明排队”则是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11月11日,五华县正式拉开以“文明礼让 引领风尚”为主题的排队日活动。五华县文明办、五华县团委、五华县教育局、五华县卫计局和五华县直各窗口等单位负责同志、志愿者代表共计100多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官网消息,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及空气、噪声污染,持续为辖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昌平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昌平区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