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人
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深圳市光明区2019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的41个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解决商标权与其他权利冲突的法律途径,主要是指由有关行政与司法部门依职权或者依当事人的申请,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权利冲突。从我国商标法看解决商标权与其他在先权利冲突有以下途径: (1)商标局主动依职权驳回与在先权利冲突的商标。《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29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项目异议”模块或】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由凉山州科协、州教体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文明办、团州委共同举办的2022年凉山州青少年科学调查体验活动已圆满结束,全州共有16所实施学校、470余名师生参与,提交作品110项。经评委客观公正的评选,评出教师获奖作品30项、学生小组获奖作品62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9-13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须通过书面形式向凉山州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提出
1、《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其附件(提出异议的理由及材料)一式二份。 2、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代理组织代理的需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二份
根据《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拟对2015年重点实验室项目(第二批)共5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6]41号)相关要求,现将专家推荐《高光效LED芯片设计制造及应用》为2017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月9日-2017年1月1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司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标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020年度建材机械行业科技奖评审工作秉承“科学、严谨、创新”原则,经过协会秘书处初审、专家函审,并于2020年8月15日在江苏常州召开的“2020年建材机械行业科技奖专家评审会”最终审定。根据《建材机械行业科技奖管理办法》规定,现将专家评审通过的获奖项目进行公示。 2020年共收到17个单位申报的22个科技奖项目,经专家评审会议审议,建议授予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4项,缓评及不授8 项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第四条配套扶持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拟对2019年广东省、深圳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共4个项目进行资助,现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手写签名),我局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广州霸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严静、李海荣、深圳市前海善缘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岭秀三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霸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砖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钟琴与被执行人广州霸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人钟琴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追加严静、李海荣、深圳市前海善缘资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岭秀三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霸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砖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共同被执行人。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03执异282号听证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以及异议人提交的证据副本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9年12月12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20法庭(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举行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