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异议
【概要描述】湖北中烟责任有限公司广水卷烟厂于2014年2月18日在广水市招投标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湖北中烟广水卷烟厂工程、物资、服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于2014年3月3日在广水市招标投标中心进行了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湖北中烟广水卷烟厂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项目编号:gsyc2014001 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广水卷烟厂工程、物资、服务采购招标代 湖北中烟责任有限公司广水卷烟厂于2014年2月18日在广水市招投标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湖北中烟广水卷烟厂工程、物资、服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根据《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2013—2020年)》(佛府办〔2013〕3号)等文件精神,围绕佛山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区域和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佛山从传统制造加快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团队的申报工作。 本次项目拟立项扶持项目42项。现将上述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12日—2月21日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现将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区级工业设计中心专项扶持)拟扶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根据《关于加快工业设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2012〕137号)、《深圳市工业设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深财科〔2013〕169号)和《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奖励计划操作规程(试行)》(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22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知名工业设计奖拟奖励项目2016年第二批公示表在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网址:[URL])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将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经审查,吴延辉等2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2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16楼,邮编:400014,联系电话:田学春023-63671212)。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类型:有限责任企业(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及新能源项目开发;节能减排项目开发;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档案整理;生态项目开发建设;旅游投资策划。 经营范围:计算App、硬件及辅助设备的研发;档案整理、数据加工处理;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图文设计。 公示期为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7月27日
第四届中国有色金属地质找矿成果奖评审结果审批 各有关单位: 2014年5月16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在河北燕郊的组织开会了第四届中国有色金属地质找矿成果奖评审会。经评审委员会审议,参与评审的50项成果中有46项摘得一、二、三等奖。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甲乌拉铅锌银矿区深部地质去找探矿等11个项目取得一等奖;贵州省道真县岩大坪铝土矿详查等22个项目取得二等奖;青海省大柴旦镇中间沟-断层沟铅锌矿区详查等13个项目取得三等奖
因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建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身原因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经江华瑶族自治县大圩中学审查核实,原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建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反映情况属实,予以同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拟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湘北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告有异议的,应在该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已归档) 根据《衢州市种子(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衢财企〔2020〕7号)》及《衢州市种子(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规定,衢州市天使基金2022年度拟资助项目已经衢州市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9日-12月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天使基金资助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衢州市天使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衢州市国资信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宝安区科普(学术交流)经费使用管理修订办法〉的通知》(深宝科协〔2019〕1号)要求现对拟授牌的2019年宝安区科普教育基地创建项目在区科技创新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9年9月19日至25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科协)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科协)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