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报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精神,由主办单位自主申报,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示和复核等程序,确定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等44项竞赛活动为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和高考加分项目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教技发〔2005〕2号文)、《教育部关于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中组建高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若干意见》(教技发[2006]1号)以及省里关于高校科技产业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办企业较多的高校,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法人独资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经营公司)。也可从现有校办企业中选择一个产权清晰、管理规范的全资企业,经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后,改组为资产经营公司
各二级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之年,谋划和做好2021年的工作尤为重要。为全面总结2020年学校事业建设发展的成效和经验,科学谋划2021年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单位结合落实“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双一流”建设方案和学校各项工作部署,聚焦制约学校“双一流”建设以及“十四五”长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事关广大师生成长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在全面总结“十三五”及2020年工作基础上,研究提出2021年重点推进的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切实将工作重点聚焦到抓大事、办实事、解难事上来,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作风,科学制定2021年工作计划,确保学校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对照2020年学校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工作计划,全面总结取得的主要成绩、经验做法,提出存在的问题或意见建议
1、只有正式立项的项目,方可获得“绿色上海”专项基金公益资金的支持; 2、项目立项和实施应符合《中国绿化基金会“绿色上海”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3、原则上,项目立项采用年度规划立项制。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可临时增补立项
全体常务理事及分支机构主任委员: 根据省科协相关管理规定、学会章程和年度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2023年2月25日在昌召开江西省康复医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第七次会议暨分支机构主任委员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审议江西省康复医学会2022年工作总结与2023年工作计划; 3.审议江西省康复医学会2022年财务报告; 4.讨论并审议江西省康复医学会第二届理事会换届改选方案; 5.讨论并审议江西省康复医学会“康复科普服务行”活动方案; 6.讨论并审议江西省康复医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暂行)》。 江西省康复医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各分支机构主任委员
1.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可以办理退休。 2.申请退休时,在生产(工勤服务)岗位工作、且在生产(工勤服务)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女职工,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年满50周岁及其以上的可以办理退休。 3.女职工由管理(技术)岗位变为生产(工勤服务)岗位或由生产(工勤服务)岗位变为管理(技术)岗位的,岗位变动后,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经集团公司研究,现就2018年国庆节放假及作息时间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8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2018年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公司不提倡员工在节假日加班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学校各二级自学考试办学单位严禁招收、开办全日制脱产自考助学班;严禁在校内及周边与其它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自学考试合作办学。 (二)各二级自学考试办学单位组织自学考试办学只允许以下两种情况: 1、对外合作办学。合作主体必须是取得自学考试办学资质的高等职业技术专科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哈尔滨工业大学2014年继续招收保送生。凡申请我校保送生的考生须参加哈工大自主选拔录取“卓越计划”考试或面试(仅限于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一等奖并被遴选为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符合2014年教育部规定的保送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等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海交通大学将为勤奋上进的农村学子提供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承担一流大学的社会责任,践行“饮水思源、爱国荣校”之校训。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施上海交通大学2015年农村专项“思源计划”,特制定本简章。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综合素质优异的农村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