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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7日,县人民政府县长吴海芬在县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全州人居环境整治约谈会精神、审议了2018-201**年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拟表扬名单。 会议强调,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是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硬仗”,要紧盯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整治目标,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促进农村人居环境大改善、大提升
政协委员不仅仅只是名誉上好听,更重要的是政协委员履行着参政议政的重要职能。所以,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要善于学习,勤于学习,以提高参政议政的履职能力和水平。要把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铭记于心,外化于行
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南华县水务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本机关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南华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州级专家工作站管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州战略,根据《楚雄州新时代人才强州“五项工程”实施方案》(楚办发〔2022〕14号)和《楚雄州科技创新平台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楚才组〔2022〕24号)精神,结合楚雄实际,修订《楚雄州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楚科发〔2019〕12号)。现将《楚雄州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修改意见反馈至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服务与引进智力科(简称“外专科”),过期不反馈的,视为无修改意见。 附件:楚雄州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04号 电话:0878-336968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完成样品检验4批次,公告抽检合格样品4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抽检样品由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进行检测,抽样4批次,检验4批次,公告抽检合格样品4批次。 地址:禄丰市金山镇北辰街82号 联系电话:0878-41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