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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省科技厅对《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进行了修订,修订内容为“通过验收:项目已按照合同书(或经省科技厅批准的调整内容)规定要求完成90%以上考核目标和任务”、“不通过验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一)任务指标总体完成程度低于60%”。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二十二条项目验收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为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9月28 日,永仁县工信商务科技局和永仁县统计局组织全县2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统计人员开展研发经费投入统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县科技系统研发投入工作能力。 这次培训还邀请到了楚雄州科学技术局郭绍云副局长进行培训指导;楚雄州科学技术局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张文林科长进行研发经费投入相关政策知识培训;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基础研究与高新技术科李英华进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楚雄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梅老师进行企业在研发项目立项及研发经费归集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培训会上面对各企业的种种疑问各位老师一对一进行解答现场互动氛围浓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州级专家工作站管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州战略,根据《楚雄州新时代人才强州“五项工程”实施方案》(楚办发〔2022〕14号)和《楚雄州科技创新平台提升计划实施方案》(楚才组〔2022〕24号)精神,结合楚雄实际,修订《楚雄州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楚科发〔2019〕12号)。现将《楚雄州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11月25日(星期五)下午5: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修改意见反馈至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服务与引进智力科(简称“外专科”),过期不反馈的,视为无修改意见。 附件:楚雄州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204号 电话:0878-3369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