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
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报告(2023年8号) 2023年1月18日,我局接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上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乌鲁木齐果然粒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抽检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30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当事人店内销售的香蕉进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GB17905-7.3.1)规定燃气热水器该类产品国家制定的强制报废年限为8年但日前中国消费者接到知情人爆料“艾欧史密斯(中国)公司下属3家公司将约12万台的长期库存产品从代理商处召回重新翻新并以翻新日期作为新的生产日期销售给消费者”。 知情人身份为艾欧史密斯(中国)公司前高管此前已向地方市场监督部门实名举报。2022年1月4日南京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出书面“举报回复函”称就上述举报已核查“予以立案”
10月24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发布《关于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实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重点行业全面推进首席质量官制度,推动落实质量管理工作,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安全,助力企业培育质量文化、提升质量意识。 该《意见》指出,首席质量官应熟悉国家有关质量的法规及政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职后,首席质量官将负责制定实施企业质量品牌战略、规划、计划和质量安全保障措施;建立实施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开展质量人才的培训教育;建立企业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8日,东莞市市政府发布《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40号)》称,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3期),涉及东莞市1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顺德区龙江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傻二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米锅巴(香葱味)”产品(商标:傻二哥食品+图案,规格型号:100g/袋,生产日期:2019年04月18日),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该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调查,该企业生产大肠菌群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该企业积极配合调查,未发现造成不良影响和质量投诉,主动及时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临沂市兰山区爱航食品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假冒为合格产品出产的行为,并当即启动核对处置工作,目前,依照《山东省食品药操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细则》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导致核桃乳中花生源性成分残留。 要求该公司当即结束出售并召回上述批次产品,召回52箱。 临沂市兰山区爱航食品有限公司分辨于2017年9月10日出产的核桃乳100箱,临沂市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中华人们共跟 国产品质量法》第50条的规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临沂市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向临沂市兰山区爱航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确认不合格原因为配料系统清洗不彻底导致, 二、考察查处情况 经临沂市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考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9月16日讯(记者 张懿)日前,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宣布将自2020年10月30日起召回共计29134辆汽车,召回原因源于低压燃油泵芯内部叶轮(树脂制)密度不足,造成叶轮在使用过程中受燃油影响发生膨润、变形,或导致车辆中途熄火。 本次召回分别涉及2018年9月13日至2019年8月30日生产的部分Mazda3 AXELA昂克赛拉汽车,共26444辆;2018年10月14日至2020年5月15日生产的部分CX-8汽车,共2690辆。 具体来看,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低压燃油泵芯内部叶轮(树脂制)密度不足,造成叶轮在使用过程中受燃油影响发生膨润、变形,与燃油泵壳体和泵盖发生干涉,导致低压燃油泵芯工作不良
2020年02月12日 来源:中国网财经(记者 张润琪) 导读: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曝光第二批“口罩”违法典型案例,其中上海万芸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芸药房”)新村路店因“涉嫌哄抬物价”被查处。天眼查显示,万芸药房为高瓴资本旗下控股企业。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曝光第二批“口罩”违法典型案例,其中上海万芸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芸药房”)新村路店因“涉嫌哄抬物价”被查处
产品简介:东莞虎门邻苯检测,美国CPSC禁用邻苯二甲酸酯的背景。 直到20 世纪80 年代中DEHP 还是PVC 玩具和制品的主要邻苯二甲酸酯。1983 年美国消费者委员会(CPSC) 完成了对DEHP 的危险评估 指出在儿童用品中使用DEHP 可导致儿童大量地接触可导致动物癌症的物质 并表示关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任务》,依法推进上海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实施,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的公告》《关于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们组织制定了《上海市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任务》、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依法推进上海市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实施,提升医疗器械监管效能和卫生管理效率,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和规划财务司、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规则的公告》和《关于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确定的部分有源植入类、无源植入类等九大类64个高风险第三类医疗器械品种为主(见附件1)
近期,在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19年总局转移地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抽检餐饮食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调味品、饼干、罐头、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保健食品共19大类212批次食品。共检出7批次不合格食品,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