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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爱航食品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假冒为合格产品出产的
临沂市兰山区爱航食品有限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假冒为合格产品出产的行为,并当即启动核对处置工作,目前,依照《山东省食品药操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细则》第七条第五项的规定,导致核桃乳中花生源性成分残留。 要求该公司当即结束出售并召回上述批次产品,召回52箱。 临沂市兰山区爱航食品有限公司分辨于2017年9月10日出产的核桃乳100箱,临沂市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中华人们共跟 国产品质量法》第50条的规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临沂市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向临沂市兰山区爱航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确认不合格原因为配料系统清洗不彻底导致, 二、考察查处情况 经临沂市兰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