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诊
111年10月1日流感疫苗开打,本区施打医疗机构如附件
111年10月1日流感疫苗开打,本区施打医疗机构如附件。 第一阶段对象于 111年10月1日开打,第二阶段对象于111年11月1日开打,至疫苗用罄止,惟倘疫苗短缺,将另行公布开打日期。 一、高风险慢性病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具有糖尿病、慢性肝病(含肝硬化)、心血管疾病(不含单纯高血压)、慢性肺病、肾脏疾病及免疫低下(HIV感染者)等疾病之门、住诊纪录之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