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执法
推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严厉打击农业违法犯罪! 为进一步推动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工作高效开展,3月4日,威远县检察院、公安局到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座谈会,共同搭建“两法衔接”无缝平台,实现农业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有效衔接,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威远县检察院副检查长陈双及公安机关法制大队李世权大队长等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书记、局长夏年方详细介绍了机构改革后县农业农村局的现行职能范围、执法队伍建设、办案设备的配置情况和2020年行农业政执法办案情况,并就农村宅基地执法开展了研讨
市委主要领导对去年11月30日央视曝光天津市东丽区、宁河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公路乱收费乱罚款问题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迅速查清事实,分别对5名直接责任人作出行政记大过、行政警告、调离执法岗位处理,对7名相关部门领导作出行政撤职、行政记大过、行政警告等处分。 日前,天津市对东丽区、宁河县公路乱收费乱罚款问题12名责任人作出处理
近日,洛阳市公布第134号市政府令,《洛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并于10月15日起施行,这是河南省首个关于行政执法监督的专项政府规章。 《办法》共二十七条,分别对行政执法监督的主体、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的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结合《行政处罚法》及实际工作情况,《办法》在河南省内首次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以地方政府立法的方式纳入行政执法监督内容,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
(一)执法人员是否出示有效执法证件,是否存在不按程序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滥用职权现象; (三)是否存在故意损毁,非法查封、扣押、处置相对人物品等行为; (四)是否存在不依法告知或阻碍相对人行使陈述申辩、听证、复议、诉讼等权利行为; (五)是否存在不文明执法、粗暴执法、态度蛮横、言行不当、打击报复等行为; 监督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如反映问题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发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请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监督,我们将对个人信息、监督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障监督人的合法权益。 “没有旁观者,人人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根据《盐城市2022年度重点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盐法宣办〔2022〕3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为推动普法责任落实现对该《责任清单》作如下政策解读: 普法是国家机关的应尽义务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就是把国家机关普法责任进一步细化实化在执法的过程中精准普法让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法律规定自觉执行法律裁决并在法治实践中感受法治精神。这既有利于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减少执法中的冲突和对立;也有利于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认真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进一步推进法治城管建设。近日,县城管局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就如何推进贯彻依法治县工作进行了的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人人率先垂范,增强法治意识,切实做到从“法治”角度分析问题,从“法治”途径解决问题,树立“亲民、为民、服务、和谐”的理念,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时刻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柔性执法,禁止出现暴力执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监管要求、执法实践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河北省生态环境领域不予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6日,意见建议请发送至sthjzfjjckhb@163.com邮箱
为深入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更高水平信用环境,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我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郑重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促进规范文明执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漯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漯政办〔2019〕43号)、《漯河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及时查处行政执法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布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有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可以依法举报投诉。 举报人应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便于沟通联系、反馈处理结果
本报北京7月20日电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局长会议上获悉,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为期3个月的“两整顿”中,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获的假冒伪劣案件是去年同期的4.82倍,同时共查处不廉洁执法案件694件、不公正执法案件281件。整顿市场秩序、整顿队伍作风的“两整顿”活动从今年4月开始。 据介绍,各地共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2.2万件,总案值15.28亿元,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76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