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改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泉州市创新创造创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发挥优秀行业组织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于2019年11月28日发布《关于同意授予泉州市给排水协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限的批复》(泉职改【2019】70号文),决定自即日起授予泉州市给排水协会公有制中级职称评审权,开展泉州市“建筑给排水设计、市政给排水设计、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等四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后续再根据工作进展及成效授予更多专业。 此次泉州市职改办根据职称改革的总体要求,按照“以用为本,创新机制”的原则,通过主管推荐、行业信誉及现场检查,认为泉州市给排水协会具备独立完善的法人资质和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机构的运行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印章管理制度;有一定规模数量的的会员单位,有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所需的办公场地、办公设备、专职管理人员和信息发布平台,有与所承担的中级职称评审任务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专家评委队伍;有良好的行业自律和社会影响,行业专业领域技术工作具有较高水平,有明显的专业优势,包括服务会员企业情况、在业内影响力情况、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委托情况、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情况和参与社会经济文化建设情况等,泉州市给排水协会作为泉州市第一批5A等级优秀社会团体,完全符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承接条件和能力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规范和加强考试管理,切实做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从2000年开始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一般安排在10月份)。 首次考试时间定于2000年10月14至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