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
2019年9月18日下午,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公安分局岑港派出所所长林剑在处置一起某妇女放燃煤气自杀的警情中,为保护群众安全,不顾危险冲进中心现场,全身60%烧伤。 林剑被浙江省公安厅授予个人一等功,且入围央视新闻“2019十大暖新闻人物”评选活动。他的英勇事迹于12月13日晚在央视新闻频道播出
五、项目内容:标项1:粮食类;标项2:食用油类;标项3:冷冻品类;标项4:冷冻海鲜类。配送范围:市属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段学校的自主经营食堂,市属幼儿园食堂仅限于大米面粉、食用油二类食材。配送服务期限:约2020年8月—2022年7月,具体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
【非必招】2022年海天大道长城花园段管网修复工程(施工) 由 舟山市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的 2022年海天大道长城花园段管网修复工程(施工) ) ,由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舟山市定海区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小组 组织该 施工单位 的(库内选取)招标。于 2022 年12月12日在舟山市定海区综合执法局(定海区文化路29号)一楼会议室开标。结果如下: 根据现场摇号结果并经招标人符合性审查,确定中标候选人如下: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
车展来袭,优惠暴击;绚丽的舞台,突破传统的新型技术,亮眼的新车型。中国人保携手舟山申浙汽车将于2023年3月17日-2023年3月19日,8:00-17:00在舟山市定海区甬东弘生大道152号举办一场消费者首选的活动。此次活动将开启车展新模式,不一样的购车体验,更加贴心的服务,只等你的参与
为扎实推进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落实“一岗双责”,5月6日上午,定海区投资促进中心召开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大会。 会上宣读了《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中心党组书记夏元沪与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党员个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军令状”的形式把“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主体责任人、科室负责人身上,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中心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 夏元沪强调,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提升HAZOP分析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化工行业HAZOP分析人才,助力化工企业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HAZOP分析队伍,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拟定于2023年3月17日在浙江省舟山市开展HAZOP专业培训班线下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线下考核仅针对已经完成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化危为安”平台HAZOP专业班线上理论课程学习的学员。 考核时间:2023年3月17日上午9点,考试时长120分钟,3月16日下午报到。 报到地点:浙江省舟山市舟山雷迪森维嘉酒店(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升路20号)
主营产品: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户外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模具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家电零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业: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塑料制品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户外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模具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家电零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记者昨从定海区民政局获悉,“五社聚力 促共富”定海区2023年度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公益创投项目名单公布,17个项目成功入选,获得共计60余万元项目扶持资金。 据了解,公益创投活动自1月启动以来,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经过征集、初评、专家评审等环节,共计17个项目脱颖而出,涵盖志愿服务、困境帮扶、社区治理等领域。 “与往年相比,今年公益创投项目聚焦‘一老一小’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实际需求,积极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
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征收(用)集体土地青苗、各类经济作物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行为,结合当前我区征地实际补偿情况,需对现执行的定海区征地青苗、经济作物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作进一步的调整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保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制定完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0〕265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关于印发舟山市征收(用)农村集体土地青苗各类经济作物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规定的通知》(舟政办发〔2008〕104号) 2019年10月,开始启动征地青苗、经济作物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制定工作,期间通过资料收集、调查走访、局内部相关科室和集体讨论等一系列基础工作,形成调整后《舟山市定海区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初稿。 2020年6月上旬,我局向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多次以座谈、书面征求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9〕4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基层一线执法力量支持,高效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走向深入,结合白泉镇实际,编制《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1年)》,并向社会公告。 1、自2021年12月18日起,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教育、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方面103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权。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原行政机关依法管辖,镇政府应及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