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筹经费
一、新生尚未入学者:依本校陆生书面资料审查后径行受理
一、新生(尚未入学者):依本校陆生书面资料审查后径行受理,无需另外提出申请。 二、旧生(已经入学者):每年2月1日至3月31日。 依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申请并录取进入本校各系、所、学位学程就读,或经学术合作至本校就读硕、博士班学位之大陆地区学生
为扩大协助弱势学生顺利就学
为扩大协助弱势学生顺利就学,让家庭年所得约在后40%的大专校院学生均能获得政府或学校之就学补助,教育部自96学年度起扩大办理“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划”。实施措施包含助学金、生活助学金、紧急纾困助学金及住宿优惠等四项,分别针对学生之学杂费、生活费、紧急纾困金及住宿费等费用提供补助 。分述如下: 一、助学金:针对家庭年所得70万元以下、家庭年利息所得2万元以下及家庭应记列人口不动产公告价值650万元以下之学生,依据其就读学校之公私立别及家庭年所得,提供新台币5000元至35000元不等之助学金,以减轻学生学杂费之负担
组织架构 1. 本中心设置主任一人,采无给职,综理中心业务
组织架构 1. 本中心设置主任一人,采无给职,综理中心业务,由校长就各相关系、所及中心内具服务热忱之教师中聘任,并得依本校相关规定减授时数。任期三年,得连任一次。 2. 本中心设置重点研究群,包括生产技术组、资讯与行销组、推广与教育组,以及验证与辅导组,必要时得增减之
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依靠创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赋
文化创意产业是指依靠创意人的智慧、技能和天赋,借助于高科技对文化资源进行创造与提升,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产生出高附加值产品,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产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包含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与智能产权三项内容。 扶持内容主要涉及技术创新奖励、购房租房补贴、人才基地建设资金支持、企业投融资综合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