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前毖后
《河北省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 日前,省委办公厅印发《河北省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雄安新区党工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认真遵照执行。未设立纪检监察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县(市、区),由县(市、区)纪委监委有关内设机构履行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职能。 《河北省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履行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规范和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指导意见(试行)》实施。9月6日,陕西广电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集团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室主管梁菊峰同志以《抓早抓小治未病 红脸出汗成常态 用好“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为公司全体员工进行了专题授课。 梁菊峰同志结合丰富的实际案例从四个方面对《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规范和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指导意见(试行)》进行了全面解读
每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各地都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集中曝光过去一年发生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今年也不例外。每当这个时候,消费者最关注的,莫过于被曝光的会是谁? 刚开始看到各种“典型案例”字样时,笔者不由满心期待,但是细读报道内容却又产生许多疑惑。因为曝光的对象不是“某公司”“某机构”,就是“张某”“王某”“李某”,总给人一种欲说还休、犹抱琵琶半遮面之感,让人没法不着急
第三十七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八条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成绩单”。从数据来看,在去年各项数据指标“高位运行”的基础上,今年前三季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总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人次等指标同比依然持续增长。可以看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反腐败高压态势毫不松懈,把监督挺在前面的效果更加突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进一步落实
在近期的工作训练中,我发现有一些同志面对领导批评时,容易出现过度自卑自责的情况,因此丧失信心,甚至一蹶不振;也有个别同志对领导的批评心怀不满、满腹牢骚。这两类同志虽然表现不同,但有着同样的问题——没有正确对待批评。 在这里,我想提醒大家,面对领导批评,要有端正的态度和虚心接受的胸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