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
8月17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玄盛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玄盛资本)法定代表人陈威在吉林延边农村商业银行(下称延边农商行)骗贷,并且利用骗贷资金变相入股延边农商行,实际出资仅3750万元,认购延边农商行13500万股权,成该行第二大股东。 另据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陈威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玄盛资本犯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骗取贷款罪被处罚金70万元
本文摘要:最高检第三检察厅厅长王守安讲解,贪污贿赂犯罪是主要职务犯罪类型。检察机关法院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贿赂类犯罪占到比多达80%,牵涉罪名集中于在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和挪用公款罪。 渎职侵权类犯罪占到比10%左右,牵涉罪名主要集中于在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
2022年12月5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采取现场+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被告人涂伟、涂会泉等8人恶势力组织涉嫌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受贿、滥用职权、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涂伟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八万元;对被告人涂会泉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期,并处四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钱款、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该案是进贤法院今年新收并审结的第一起涉恶案件
韩国法务部假释审查委员会将于9日下午举行非公开会议,对各地教改设施通过预备审查的囚犯获假释是否合理进行审查。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也在审查对象之列,审查结果备受关注。假释审查委员会将就有关议案进行表决,随后交由法务部长官朴范界批准
刑法中关于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如果是商事主体为了自己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是商业贿赂罪,对于商事主体和受贿人员,同样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定罪量刑需要以法律为依据,那么,刑法中关于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新关于澳门最准一肖中特100: 陈某某涉嫌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由海南省三亚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于2020年10月19日向三亚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于10月22日将本案移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1月17日,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某涉嫌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提起公诉
“这些高频次产品的发布,对我国及周边地区,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天气预报和灾害预警具有重要意义。 所谓的慈善互助项目、金融创新投资平台,或者“消费返利”商城,您周围有几人参与?有无意识到这可能就是非法集资乃至赤裸裸的集资诈骗? 23日,在银保监会举行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上,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表示,当前我国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涉案金额继续下降,但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呈现大要案高发、手段花样翻新,认定难度加大等特点,公众必加强警惕。 一、现代服务业方面 在现代服务业方面,重点发展旅游、互联网、医疗健康、金融、会展等现代服务业
他利用分管公路改建项目的职务便利,帮助某公司承揽监理工程项目,先后两次收受好处费3万元。后来,通榆至大安公路改建项目主体工程到期未完工,该公司为继续承揽监理工程,与蔡金梗商量签订补充合同并追加监理费用18万元,但蔡金梗要求该公司在监理合同上写 此时的他早已忘记了“祸患常积于忽微”的警示。尤其是“看着自己身边的同事、同学都住上了豪宅、开上了豪车,出手大方”,而他自认为为单位和社会做出了不少贡献,反而生活得没有他们潇洒,心有不甘,便开始挖空心思琢磨如何利用手中的权力寻求物质补偿
中新网12月10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检察机关依法对湖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董国祥(正厅级)、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副厅级)、山西省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建勋(副厅级)作出逮捕决定。 湖北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原党委书记董国祥(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高雄地检署日前接获高雄市凤山区疑有贿选情资,旋由主任检察官李门骞指派检察官郑益雄侦办,并于民国107年11月20日指挥法务部调查局高雄市调查处、航业调查处高雄调查站、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凤山分局等单位,至高雄市凤山区执行搜索2处,并同步以被告身份传唤某里长候选人、桩脚与选民共5人。 经检察官郑益雄讯问后,发现游姓桩脚涉嫌于107年11月间,以每票新台币500元之代价,向选民买票,要求选民投票支持某里长候选人,而到案之选民亦坦承有收到贿款,并主动缴回犯罪所得1000元,认被告游姓桩脚涉嫌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投票行贿罪之犯罪嫌疑重大,惟于侦查中已坦承犯行,认无羁押之必要,当庭谕知以5万元交保候传;其余被告检察官讯问后,均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