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
成都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文旅体局、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市)县教育局,直属(直管)学校,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公司: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0-2021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川教函〔2020〕25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按照《通知》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并结合以下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 成都市2020-2021学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学用书选用要分别按照《四川省2020-2021学年义务教育教学用书目录》《四川省2020-2021学年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四川省2020-2021学年体育运动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教学用书(部分)目录》严格执行,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擅自变更。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教学用书发行部门要认真落实《通知》的各项要求,切实履行责任,密切配合,结合《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材〔2017〕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免费教材报订工作的通知》(川教〔2009〕99号)等文件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学用书报订工作
17日是天津中小学开学的第一天。虽然是毕业班的学生,但南开大学附属小学六年级二班的纪滢小同学今年却感觉轻松了许多。 这学期,她的课表由以前的每天8节课变成了6节课,下午5点前必须离校,而且每天都有两个大课间,安排了科技文体活动,她和同学们都感到高兴
4月26日,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方案》。《方案》共分六个部分: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升学校管理质量、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强教科研能力建设、保障措施等。 《方案》要求,各地各校要落实体育课程标准,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固原市实验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暂行办法》。 1、凡符合规定年限的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阶段学习。 2、入学年龄根据市(区)教育局的规定,一般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希望在线”([URL])是好未来于2017年1月发布的一个教育公益平台,旨在携手教育公益伙伴,为教育资源匮乏地区提供教育信息化服务,通过优选好未来集团旗下学而思网校、学而思培优、教育云、家长帮等子品牌的在线课程和教学产品,与教育资源匮乏地区的学生、教师、家长共享同一课堂。 好未来发起“同一课堂”项目,在贵州、云南、青海、四川、新疆等多地开展支教、乡村教师培训,将优质教学资源输送到教育资源匮乏地区。 好未来公益基金会启动“同一课堂”乡村教师跟岗研修项目,乡村一线骨干教师可以参与到好未来核心教学部门的日常运作中,通过导师一帮一的引领示范,快速提高乡村教师的教学教研能力
第一条为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事业方面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教育督导必须依法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教育质量营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教育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上海市“双减”的有关要求,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1〕4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指南>的通知》(沪教委基〔2022〕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区域内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和水平,松江区教育局将制定《松江区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方案征求您的意见。 此次网上征求意见从即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结束
本课程主要对《义务教育法》进行了解读,讲述了《义务教育法》的意义、作用、立法依据、修订的内容以及关于义务教育性质、学生、教师、学校、教育教学、经费、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规定,同时例举了2006年修订《义务教育法》10年来的典型案例,提出了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建议,并给出了关于《义务教育法》的一些教学建议。 张维平,博士,沈阳师范大学教授,兼任西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我国第一批教育学硕士,第一批教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是教育法学
本报讯(记者 黄艳萍)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为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和身体健康,12月20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调整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通知明确,全市幼儿园自12月21日起放寒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自12月24日起放寒假。全市普通高中自2023年1月11日起放寒假,中职学校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执行
一、资格审查地点: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市站江路24号,华侨饭店斜对面),联系电话:0701—6275383。 三、资格审查材料:考试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下述相应材料: (1)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由于资格审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表格在报名网站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