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
巴基斯坦《商业纪事报》2021年5月11日报道,巴内阁批准一项改革计划,对参与巴铁路投资建设的合作私营企业,免征投标金额10%的预提税。 根据巴《2001年所得税条例》第236-A条,作为预提税(WHT)代扣者的巴基斯坦铁路公司在收到第一笔投资款项时须以总投标金额的10%,为投资方预缴所得税。投资企业在期末纳税汇算清缴时可申请退税
“房地产税定位是否准确;制度是否合理;征收管理是否可行。”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在“新时代房地产税立法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的发问引来了不少讨论。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主办,来自多个高校和学术机构的财税和法学专家共同探讨了房地产税立法的诸多问题
为进一步支持大病保险业务的健康、持续经营,降低运行成本中国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承办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继续免征三年保险保障基金,免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作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大病保险运营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已实现省(区、市)全覆盖,实施以来不仅大幅提高了参保患者的保障程度,增加了百姓的获得感,大大减轻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而且有力支持了脱贫攻坚和政府民生保障职能的提升。 2015—2017年,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免缴保险保障基金7.68亿元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今年2月以来,江陵县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对各类企业实施免征5个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有力减轻了企业负担,有效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截至6月底,共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2122.19万元,惠及企业304家。目前我县已减免单位304家,其中企业养老减免1997.3万元,失业保险减免78.89万元,工伤保险减免46万元
化学胶粘剂、农用化学品、陶瓷玻璃水泥化学品、化工中间体、结构化学品、电化学、精细化工、染料、香料、食品化学、普通化学品、无机化学品、矿业开采化学品、有机化学品、包装化学品、油漆油墨产品、造纸化学、石油化学品、照相用化学品、塑料橡胶化学品、洗涤化学用品、纺织品皮革化学、水处理化学品、粘合剂、化肥、工业洗涤剂、工业油、实验室化学品、实验室分析仪器和设备、化工机械设备、制药设备、表面处理技术等。 注:协助参展企业申报“外经贸专项资金补贴”,最高可补贴70% 展会介绍: 该展会是辐射东欧、中东以及北非地区的专业化工综合性展览,得到土耳其国际化工展由土耳其经济部以及伊斯坦布尔矿物出口商协会支持,如今成为沟通欧亚两大洲化工产品交流和探索化学工艺发展趋势的重要平台。 展会全面地涵盖化工行业中的各主要门类,如化工产品及中间产品、医药化学技术及产品、实验室设备、表面处理技术、以及研发技术
现将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转入方将上述股票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自2019年8月20日起,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1年期以上(不含1年)至5年期以下(不含5年)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可选择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或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土地所有者依法征收土地,并向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及其相关有形动产、不动产补偿费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三十七)项规定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情形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避税的协定〉的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于2018年5月29日在智利圣地亚哥正式签署。 《议定书》第一条规定,缔约国一方企业以船舶或飞机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应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免征增值税。按照该规定,我国将对智利企业以船舶或飞机在我国从事国际运输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智利也将给予我国国际运输企业对等待遇
根据近年来国内装备制造业及其配套产业的发展情况,在广泛听取产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决定对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进行修订。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2019年修订)》(见附件1)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见附件2)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本通知附件1所列装备或产品而确有必要进口附件2所列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附件1、2中列明执行年限的,有关装备、产品、零部件、原材料免税执行期限截至该年度12月31日
为支持大众创业创新,昨日,湖北省在税收方面推出“一揽子”税收优惠,具体包括16项措施。仅今年初开始实行的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扩容政策一项,就使得16641户小微企业受益,优惠金额7505万元。 据悉,这是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陆续出台以来,首次系统端出“税收优惠大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