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
耿学军律师,中国注册律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二十多年,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现执业于湖北省司法厅直属所、百人大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
信息技术与管理系成立于2001年5月。信息技术与管理系成立以来,先后经历了以监狱公司管理专业为主计算机类专业为辅、监狱公司管理专业与计算机类专业并重、计算机类专业为主监狱公司专业管理为辅、单纯计算机类专业等四个开展阶段。目前,信息技术与管理系开设两个专业,划分是2004年开始招生的司法信息安全专业和2011年开始招生的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专业
齐鲁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3年,直属于山东省司法厅,总所位于济南,在青岛、烟台、潍坊、济宁、东营、枣庄、威海、日喀则设有分所,执业律师及工作人员500余人。 自成立至今,齐鲁所获得了诸多荣誉。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2004年至今连年被评为“省直文明单位”,2008年被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评为“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0年被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2011年荣获山东省司法厅“集体二等功”,2019年被共青团中央和司法部授予“青少年**岗”,荣获“2019(第二届)中国律所百强”
为进一步推进公证机构机制创新工作,加强公证质量监管,提升公证人员办证能力和水平,6月2日至6月5日,省司法厅公证仲裁工作处和省公证协会评查组一行5人赴吉安推动公证机构机制创新工作、开展公证质量评查和专项业务指导活动。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段新泉陪同。 评查组先后赴遂川县公证处、吉安市庐陵公证处、吉水县公证处、吉安县公证处对吉安市13家公证机构执业公证员在2019年8月至2020年4月已办结的150余件公证案卷质量进行评查,通过随机抽查委托、继承、协议、保全证据等各类案卷,从公证文书规范、公证申请与受理、证明材料、询问笔录、审批、文书送达、公证卷宗等各个环节对抽查案卷进行全面检查并现场反馈存在的问题,同时对公证办证程序规定和公证法律法规运用进行了现场解读和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并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桂司通〔2022〕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南宁市司法局和南宁市律师协会开展南宁市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现将南宁市2021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第六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司法局和南宁市律师协会提出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7日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梁振林(副厅级)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政委钟世范(副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甘肃经邦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6年,办公地点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是兰州市司法局直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甘肃经邦律师事务所坚持“经邦济世”的办所原则,以“诚信、敬业”为服务宗旨,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发展,建立了先进的管理体制和专业化、团队化的服务模式。我所现有300多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拥有20多名专职律师,大多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校,具备国际贸易、工商管理、金融、会计、税务等其他专业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将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区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盟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网上申请工作结束后,申请人须在盟市司法局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办理现场审核
近日,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法律援助补贴办法》(以下简称《补贴办法》),该办法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补贴办法》主动对标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规划,将省内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作为第一类地区,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将省内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以外的市(州)、县(市、区)作为第二类地区,在第一类地区基础上合理增加直接成本和时间成本,确定补贴范围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主要培养基层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安全防范和应用法律人才的司法警官院校,主管部门为浙江省司法厅。 学院前身为1984年兴建的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0年5月筹建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2年1月正式成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006年,学院获得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