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现将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区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盟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网上申请工作结束后,申请人须在盟市司法局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办理现场审核。

(二)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

(四)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五)盟市司法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凡经现场审核,符合申请授予条件的,将上报司法部。经司法部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将由盟市司法局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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