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近日,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防止骗补,《通知》增加了先清算再拨付补贴与“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的要求。《通知》要求各设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组织本地生产企业进行申报,并于4月18日之前把申报材料上报至江西省工信委与江西省财政厅
你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解决村“三职”、社区“五职”干部享受基本社会保障待遇》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南华县委办公室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进一步完善结构补贴办法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办字〔2010〕30号)精神,全县村“三职”、社区“五职”干部中符合参保条件的从2010年4月起已统一参加企业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因没有相关政策支持,全县村“三职”和社区“五职”均未统一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由个人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按照《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在职在岗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南华县委组织部、南华县财政局、南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华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在职在岗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南组通〔2019〕6号)文件精神,根据现行社会保险政策,办理村(社区)干部在职在岗期间的养老保险,可按照村三职选择1500元缴费档次,村五职选择2000元缴费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办理,所需经费财政按每年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个人承担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为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3月,是隶属于市财政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撤销原市、县(区)和阳煤集团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了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
艾德医院“八一”建军节慰问消防官兵,致敬最可爱的人! “八一建军节”前夕,我院行政院长张春萍、耳鼻喉科主任张学云教授,会同市卫健委韩玉芬副主任来到我市消防大队,看望慰问战斗在一线的消防官兵,并为他们送去了价值2000余元的慰问品。 市消防大队闫志刚大队长对我院送来慰问品表示感谢。张春萍院长代表医院表达了对消防官兵们的关怀,张学云教授作为一名拥有大校军衔的人民解放军,向他们致以节日的祝福和亲切的慰问,把关怀送到官兵们心中
按照《珙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用人单位2019年在岗残疾职工就业认定的通知》(珙残联〔2020〕13号),各用人单位对2019年度残疾职工就业情况进行了网上申报,根据珙县财政局、珙县地方税务局、珙县残联关于转发《宜宾市财政局 宜宾市地方税务局 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方法〉的通知〉的通知》(珙财发〔2016〕41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认定情况公示于后(详见附件)。 本公示期限为: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8日,如有异议,请用人单位在公示期间同县残联联系,逾期未联系的,视为无异议。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12月15日,由区财政局农业科财管办和区水务局工作人员组成的第二调研小组到石湖荡镇对2020年-2022年的涉农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开展调研。财政所所长孙蔚陪同调研
豫科〔2022〕119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财农水〔2020〕26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司文〔2022〕63号《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法律援助捐赠实施办法〉的通知》 豫交文〔2022〕127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客运场站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商财〔2022〕18号《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的通知》 豫财社〔2022〕7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 豫应急〔2022〕133号《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豫人社规〔2022〕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豫退役军人〔2022〕31号《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豫商财〔2022〕7号《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示范企业扶持资金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财综〔2022〕23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驻民文〔2022〕3号《驻马店市民政局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具体如下: 1. 本次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调整标准的工资项目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 2. 本次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人员范围为:2018年7月1日在编在册并且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的人员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58号)(内人社办发〔2022〕62号)规定,经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自治区直属单位推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共同组织专家评审,拟定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候选单位;内蒙古工程学校等10家单位为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候选单位;郑朝阳等6人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领办人;李松等10人为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领办人。(以上候选单位、候选人名单见附件)。 5.四子王旗乌兰花镇孟根华民族服饰厂 孟根花(女) 4.兴安盟科右前旗阳光大姐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学校 刘建华(女) 9.阿拉善右旗民族手工艺地毯有限责任公司 冯桂英(女)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提升财政(国资)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宿州市财政局(国资委)组织局(委)44名二级以上主任科员参加了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100%。 接到文件后,市财政局(国资委)高度重视,立即印发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宪法学习和测试活动的重要性,确保局(委)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二级以上主任科员)按时参加测试。局领导主动带头完成了宪法测试,截图分享在工作群,推动了测试工作快速、高效的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