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科级
温州湾新区招商服务中心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开区)管委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温州湾新区招商服务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商务和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开展商贸管理工作及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陈自智,男,壮族,1975年9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水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任正科级领导职务; 吴世哲,男,汉族,1993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杨津,女,汉族,1994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张成,男,汉族,1993年2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鹿寨县委组织部四级主任科员,拟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2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中共鹿寨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鹿寨县创业路2号行政中心大楼鹿寨县委组织部,邮政编码:545600;联系电话:6810733、6818815;电子邮箱:lzzzbgbjd@163.com)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为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3月,是隶属于市财政局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撤销原市、县(区)和阳煤集团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成立了阳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副县级建制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建宁县工作站(简称建宁电大)于1984年12月经建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县教育局主管,为独立的法人事业单位 2004年12月被中央电大确认为县级本科教学点2005年内设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2011年经县政府批准,加挂了“建宁县社区学院”牌子,2014年县委县政府批准建宁电大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编制7人。 建宁电大现有独立的办学场所,位于建宁县河东路校上村7号,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雅整洁,是广大求学者学习的好场所,教学建筑面积达到1200平方米。全站共有专、兼职教师23人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董成文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吴晓明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彩虹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免去县人民政府**局局长职务; 李文杰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杨赵军 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王建吉 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吴有成 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严之景 任凤庆滇红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华贵 任县第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 虎 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李世昌 免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伍菊英 免去凤庆滇红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局长职务; 李素兰 免去凤庆滇红生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负责发展改革、工业、科技、统计、投资促进、防震减灾、中小企业、煤电产业、信息产业、民营经济、环保、低碳等工作。协助副区长李方甫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分管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区统计局、区经济合作中心、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利州生态环境局、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等单位
淮南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是一所以民警教育训练为主的市级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正科级机构,内设教务科、学员管理科、总务科、办公室。现有在编民警11名,其中专职教官6名(警务实战教官4人,法制、信息技能应用教官各1人),年龄层次分布合理,学历均为本科以上,其中省级教官1名,4名同志参加过公安部警务实战教官培训班。 学校现占地面积62亩,建筑面积2万余平米,拥有多功能警训楼一座,内建有视频教室、电教室、大型多功能会议室、室内健身馆、悬挂牵引式视频靶场(总参第六十研究所研制)、标准客房(128个标间,11个套间)、警官俱乐部等;拥有多功能室内练馆一个,内有战术模拟训练馆、篮球场、羽毛球场; 拥有400米跑道、单双杠训练场、游泳池、网球场、足球场、室外篮球场各一个;同时还建有可容纳300人就餐的餐厅楼一座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分管教育体育局、宣城工业学校、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医疗保障局、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妇儿工委、融媒体中心(广电台)、招商合作服务中心、云岭新四军军部旧址纪念馆、桃花潭•查济景区管委会、黄田景区管理处、泾县文旅集团、新华书店。 联系团县委、妇联、红十字会
根据中共玛多县委〔2012〕20号文件建议,任命: 朱思文同志为县接待办公室主任(正科,试用期一年); 李炳奎同志为县教研室主任(正科,试用期一年); 李大伟同志为县三江源办公室主任(正科,试用期一年); 罗洛同志为县教育局副局长(正科级); 松太加同志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正科级); 斗加同志为县佛教协会秘书长; 金玉龙同志为县接待办公室副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马贵同志为县农牧林业科技局副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巴文俊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严黎明同志为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陈传琪同志为县依法治县办专职副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朱思文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地震局局长职务; 请上述人员于3月21日前到岗。